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十题:街头表演活动
************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家洛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较早前,油尖旺区议会部分议员建议缩减旺角行人专用区每星期的实施日数,油尖旺民政事务处已就此委托一间大学进行问卷调查,收集使用者的意见。活跃於该区的街头表演者向本人反映,实施上述建议将会扼杀香港的街头表演文化,同时加剧行人专用区内使用者之间的矛盾和对立。关於推广及管理街头表演活动的政策,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现时有没有就推广街头表演活动制订任何政策或措施;若有,详情是什么;若没有,当局会否考虑制订有关政策;若会,有关工作的详情是什么;若不会,原因是什么;

(二)鉴於有部分街头表演者向本人反映,他们的表演场地主要是各区的行人专用区,但行人专用区的大部分空间经常被商业推销活动占用,当局有没有积极联系行人专用区内不同使用者并进行协调,使行人专用区内的各项活动有规划和秩序地进行,减少有关活动对有关地区的居民的影响;若有,协调工作的详情是什么;若没有,当局会否进行协调;若会,详情是什么;若不会,原因是什么;及

(三)鉴於有街头表演者建议当局考虑引入发牌机制,以合理地规划和管理街头表演活动,并划定专用的街头表演区,当局会否研究该建议是否可行,并全面谘询街头表演者及公众;若会,详情是什么;若不会,原因是什么?

答覆:

主席:

  现就问题的三个部分,我们的答覆如下:

(一)及(三)政府一直致力向公众推广文化艺术,并鼓励公众参与,让艺术融入社区。我们欢迎街头艺术表演,其中具有一定水平的,可让市民有更多接触艺术的机会,增添社区的文化气息。

  香港目前并没有法例禁止街头艺术表演,但所有在公众地方举行的活动,包括表演活动,都不应影响公众安全和对市民造成烦扰或阻碍。

  为让更多公众能够欣赏街头艺术表演,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在沙田大会堂广场推行「开放舞台」计划,设立表演区供个人或团体作表演之用,不用收费。该计划参照一些海外文化设施的做法,申请的表演项目须通过简单的试演,目的是为确保演出有一定的艺术水平及符合相关的安全和噪音管制等要求。表演者/团体采用先到先得的登记制度,以有系统地协调不同表演者在场地使用和时间上的分配。表演者无须缴付场租之余,也可以在表演区内收取赏金。除「开放舞台」计划外,康文署亦经常在辖下文化场地的广场(即香港文化中心、沙田大会堂、荃湾大会堂及葵青剧院)举办文娱活动,例如:音乐会、粤剧、舞蹈表演等,让艺术融入社区。除「开放舞台」外,於二○一三年将有共145项由康文署及其他团体举办的文化活动在这四个演艺场地的户外范围内举行。

  至於引入发牌制度规管街头表演的建议,固然可确保演出有一定的水平,却会对街头表演造成限制,导致没有取得牌照的人士被禁止进行街头表演。这个做法在社会上并未有普遍的共识,引进与否须详加研究。

(二)行人专用区的设置是为了改善行人流通及提高交通安全。以旺角西洋菜南街的行人专用区为例,运输署於二○○○年向油尖旺区议会建议在上址以试验计划模式实施行人专用区,以减少人车争路的情况和交通意外,从而改善行人环境。计划自实施以后,虽然有效限制车辆进出专用区,但却出现其他问题,包括非法摆卖、商业推广和易拉架占用路面,以及不同形式的街头表演导致噪音滋扰等。政府有关部门(包括食物环境徖生署及警务处等)一直以来透过执法行动,尽量减低上述问题对附近居民的影响。有关部门亦会视乎需要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并联同油尖旺区议会(区议会)和油尖旺民政事务处(民政处)进行教育及宣传工作,呼吁道路使用者自律守法。

  虽然如此,由於旺角行人专用区的街道管理问题有恶化的趋势,民政处最近因应区议会的要求,就缩短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专用区实施时间的建议进行地区谘询。谘询结果将於本年十一月下旬向油尖旺区议会交通运输委员会报告。



2013年1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