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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发展谘询委员会推出艺能发展资助计划第三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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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艺术发展谘询委员会发出:

  艺术发展谘询委员会(委员会)今日(十一月十一日)起推出艺能发展资助计划第三轮申请。艺能发展资助计划拨款资助富创意和影响力,并以提升艺术工作者、艺团、艺术形式及/或艺术界的能力、节目/艺术创作的发展、拓展观众及艺术教育为目标的计划。

  委员会鼓励申请人提出有助更广泛提升艺能的计划,例如旨在从多方面(包括创意、人力资源及机构能力)提升艺能的计划;在提升申请人的能力之余,能够拓展特定艺术形式及/或艺术界整体能力的计划;涵盖文献纪录、研究、评论、出版及/或有助艺术持续发展的其他元素的计划;在艺术实践方面开创新的领域并对此展开深入反思的计划;以及在节目/艺术创作上力臻至善及创新的计划。虽然本计划的资助对象是具水准/规模的艺术家/艺团,但亦欢迎提出包含培养年青艺术家及/或艺术行政人员的培训机会/元素的计划。

  艺能发展资助计划第三轮申请期由二○一三年月十一月十一日起至二○一四年一月十日下午六时,为期两个月。申请指引及有关资料已上载民政事务局网页(www.hab.gov.hk)。委员会亦将于十一月下旬举办申请工作坊,详情请参阅上述网页。申请结果预计将于二○一四年五月底/六月初公布。

  艺能发展资助计划旨在补足现有文化艺术资助计划,尤其是为有潜质的艺团及艺术工作者,以及具规模及/或需长时间推行的活动/计划,开辟资助门径,提升发展能力。同时,本资助计划希望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和捐助文化艺术,藉以促进政府、艺团、私人三方的伙伴关系,共同推动香港的艺文发展。

  评审准则包括:艺术/专业水平、创意及原创性、对艺术界和社会的影响、技术可行性、财政可行性、以及申请人和参与计划的艺术工作者的经验和执行能力。

  艺能发展资助计划每年的资助额约3,000万元。计划下设「跃进资助」及「项目计划资助」。

  「跃进资助」以配对形式为艺术团体提供资助,以支持其整体发展,提升专业运作至更高层次。艺团预计可作配对的赞助或收入最少为100万元,其中25万元须来自非政府赞助及/或私人捐助;获资助团体将会得到两倍(即200%)的配对资助额,资助期最长可达两年,最高资助额为300万元。表现优良者可申请第二期资助,资助期最长可达三年,最高资助额为450万元;艺团预计可作配对的赞助或收入最少为150万元,其中37万5,000元须来自非政府赞助及/或私人捐助。两期共五年资助最高资助额为750万元,以期让艺术团体茁壮成长。

  「项目计划资助」为艺术工作者和艺团的每项建议提供80万元至200万元的直接资助,以进行规模较大及/或较长期的计划。申请资助的活动/计划的总预算须达80万元或以上。



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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