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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申请结果(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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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十一月八日)出席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会议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今日是一个很好的场合,让大家一起就这议题更加深认识。我觉得在这个场合,对很多议员问的、关心的,可以有一个很好的机会再详尽一点解释,亦很高兴今日与会的其他人士,包括香港电视娱乐的管理层来这里介绍将会推出的新节目,我希望我的同事会尽快将发牌工作做好,刚才你也听到,他们会有新节目和投资带给香港观众,我希望大家向前看,做好这些工作,今日有线电视(奇妙电视)未能到来,我们希望它亦会好像今日香港电视娱乐般,进一步解释和介绍它们的新节目和计划,让大家整体上能够对整件事有一个更完整的了解,我们增加了一倍的牌照和选择。

记者:通讯局几乎推翻了行会的说法,和之前……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刚才我在委员会会议都充分解释了这一点。通讯局(通讯事务管理局)今日在它的信件中,大家都看到,关於个别机构的持续经营能力或整体市场的持续经营能力,它觉得不是一个首要考虑因素,就这一点,行会整体上觉得,考虑整体市场经营能力是重要的,现在行会的取态认为要有秩序和健康发展的市场,让节目质素不会下降,避免我们增加发牌,有更加得不偿失的情况出现,所以行会采取一个循序渐进的形式,我亦在多次机会解释过,其实有一套很客观的评核标准,让三个申请者作出申述后,整体考虑后,然后作出决定。所以我今日很高兴有这个机会向各位议员和公众解释清楚。

记者:通讯局文件是否向行会反击?是否显示政府内讧?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不是。大家要明白,整个过程是根据《广播条例》第8条、第9条和第10条进行,首先是由通讯事务管理局接受并处理申请,然后作出建议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考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当然会考虑通讯事务管理局的建议内容,通讯事务管理局是考虑了其中两个顾问的报告后作出建议,所以行会除了考虑顾问的建议外,及经申请者作出多轮申述后,然后才作出整体的考虑,行会在考虑接触到的申述资料,包括顾问报告和整体最新市场发展后,作出整体决定。

记者:通讯局没说过要循序渐进,行会亦没要求过他们考虑要循序渐进发牌,亦没要求过他们……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刚才我解释过,行会考虑了整体市场的持续经营能力后,认为不希望有过度的竞争,引发质素下降,考虑了这些因素后,觉得用循序渐进的方法。

记者:是否认为通讯局的建议完全不可取?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不是,大家不要以一点作判断,其实行会充分考虑了通讯事务管理局的建议,建议的内容都很丰富,这是根据《广播条例》的框架去处理。

记者:现在的决定好像违反通讯局的建议?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要重申,是根据《广播条例》的程序去进行。由通讯事务管理局作出建议,而行会是在考虑了这些建议后作出决定,当然两个不同的机构不可以每一次大家考虑的结果都是一样,最主要的是,行会已经考虑了通讯事务管理局的因素,以及其他包括申述、最新市场发展,以及相关政策,作出整体判断,所以不可以说没有根据法律框架去进行。

记者:怎样知道政府会否考虑循序渐进的准则呢?如果没有法例写,亦没有指南?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刚才我说过,循序渐进的处理方法是今次因应当时的市场分析,而作出循序渐进处理三宗申请(的决定),将来如果有新申请,当然亦要因应当时市场状况,和有多少份申请,决定应该怎样处理这些申请。



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3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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