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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男女因管有及串谋行使虚假文书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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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外籍男女因管有及行使虚假文书,今日(十一月五日)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二十八个月及三十二个月。

  案情透露,该两名三十一岁男子及三十三岁女子於六月三日在尖沙咀被发现以假信用卡购物。警方在他们身上共检获八张假信用卡,并在该名女子身上检获一张虚假身分证明文件。

  人员经调查后,被捕人被控以各一项「管有虚假文书」及合共一项「串谋行使虚假文书」罪。他们今日承认控罪。

  警方重申管有及行使虚假信用卡是严重罪行。警方有决心透过预防及执法工作打击此类罪行,维护香港安全及稳定的营商环境。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三百五十五号



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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