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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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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十一月五日)在添马政府总部西翼大堂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昨日涂谨申议员带同部分南丫岛撞船事故家属来到运房局(运输及房屋局),由副局长邱诚武和政治助理(胡韵珊)接见他们。我今日留意到事后家属表示,担心我们不公开内部调查结果。我想作明确澄清,情况并非如此。

  其实在十月二十六日,我本人与邱副局长和其他运房局人员跟家属见面;这是第三次运房局与家属的会面,当日有二十五个家庭约共四十人出席。在会上所谈的,於昨日邱副局长与家属见面时亦再重申一遍。

  在内部调查方面,我们现时有六人的调查小组,正全速、全职地进行调查工作。调查工作是需要时间的,正如我过去跟大家说,因涉及追溯至九十年代中以来很多的程序,亦涉及海难事故的船只,当时在海事处方面所进行的,无论是图则的审批、船只的检验,以及船上的安全设备等种种事项。在调查过程中,任何在过程内不同时段有涉及的海事处的人员,都会被要求提供资料,包括他们的上司。所以,我过去已跟大家说,尽管在独立调查委员会作供的海事处人员有二十三名,但现时调查小组要求提供资料和分批面见的(人员)数目,是较二十三名多出相当多。

  此外,根据《调查委员会条例》,任何在独立调查委员会曾经作供的人士,(事后)无论是由他提出,或是针对他的任何民事或刑事程序,都不可以自动将独立调查委员会(上)所作的证供纳入去,换句话说,是要重新搜证。为何要重新搜证?因为现时的内部调查若在完成后,若会对某些人员提出纪律处理,便会进入公务员纪律研讯;公务员纪律研讯程序本身是会被视为民事程序。换言之,若我们这些程序安排做得不妥善,便会影响将来进行公务员纪律研讯时能否做到结果出来。这一点,即相关的法律和程序问题,我在十月二十六日与家属见面时已作详细解释。

  至於调查报告,我已要求调查小组在明年,即二○一四年第一季度内,期望他们向我提交报告;这是建基於我对目前内部调查小组工作的进展(的掌握)。家属在上一次见我时提到,究竟会否公开报告。我已很清楚解释,报告是不会即时公开的,因为有关的程序是,在调查完成后,若我们对一些海事处人员或其他人员提出公务员纪律程序,包括纪律处分,跟便会进行公务员纪律研讯。在程序要求下,亦要顾及程序本身应有的公正性,以及在那个阶段保障私隐,所以我们是不会即时公开整份报告。但我亦说过,我们是会以适当的方式交代内部调查结果,所以并不存在结果不会公布,结果一定是知道的。结果可能会包括曾经见了多少人、当中有多少人我们会提出纪律处理、情节大抵上是什么、是怎样失职和失责等等,一些尽可能不影响公务员纪律研讯公正性的,我都会尽量公布。所以,我希望作这很清楚的澄清,我们是会将结果以严肃和适当方式交代。

  关於刑事调查方面,在十月十五日当涂议员带家属往警察总部报案时,当日警务处亦发了新闻回应,清楚说明警方正全面地刑事跟进南丫岛海难事件。我会见家属时亦说得很清楚,过去家属见律政司司长和刑事检控专员时,他们两位都有向家属清楚地说,他们是有跟警方紧密联系,警方亦会跟进关於南丫岛撞船事件所有刑事的可能性。因此,不会特别有某些事而不调查的。不过,警方进行刑事调查是有其程序的,他们在适当时候会按需要采取行动。

记者:局长,想问一问,调查报告你指会公开,是所有百分之一百的结果和详情都会公开,是否这样?何时公开?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报告本身我说过是不会即时公开的,即调查报告本身我不会公开,因为接下来要作为公务员纪律研讯所要求的,我要尊重程序方面的要求。但社会上无论是家属本人,或者很多社会人士,甚至是立法会,都会希望知道究竟做了数月的内部调查,结果是怎样,这结果我是会公开的。当然,到时候我可以说多少,我刚才也说过,我会从程序,公务员纪律研讯的程序的公正性,以及一些个别的私隐我们要尊重,在这情形下,我会尽量适当地公开。

记者:局长,你意思是否指要待所有公务员纪律研讯完成才会公开?是否包括哪个人,即会否「开名」指哪位人员有失职?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待调查完成,我收到报告后,当然我们便要决定对哪些人员、有没有需要进行纪律研讯;以及届时纪律研讯本身是一个类似司法的程序,像法庭那样,无论是提出要进行处理的方面,或者是被针对的人员,都可以有法律代表,所以本身这程序有其法律公义。究竟到时我们可以说多少,我们会看实际上程序的限制。我们会尽量公开结果。

记者:为何家属与邱诚武副局长有那么大的误解?发生了什么事?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其实邱副局长所说的,与我们在十月二十六日所说的是一样的。十月二十六日的会议,邱副局长亦在场,事后我於十一月一日亦发了一封信给所有家属,是我亲自给的信,里面确认了一些在二十六日的会议上所触及的问题及政府方面的一些看法。

记者:局长有否评估过,若要全面百分之一百公开报告,到底要何时才做到?即确实日期。政府是否用公务员内部研讯作挡箭牌?以及究竟调查名单,廖汉波(海事处处长)是否在名单上?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恕我不可在现阶段透露哪些人员被要求提供资料及被要求面见。但我过去说过,今日亦可再说一次,就是现时被要求提供资料及面见的,包括首长级的人员,但个别是谁我不可以现时说。

  (内部)调查本身是针对有关的公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没有失职、失责,相关的一些纪律问题,如果有任何牵涉刑事成分的,过去我都说过,今日亦可再重申一次,调查小组是会即时转交给执法机构,是不会等到整个调查完成才做的。即在过程中,如果有任何牵涉刑事成分的,就会转交。同时警方亦如我刚才所说,就整个海难事故任何涉及刑事的成分,警方都会跟进,所以不会出现由於运房局正进行海事处的内部调查,因此警方便不做事,不存在这个可能性。

记者:那将来交代时,程度可以怎样?会否(被)问(到)人名时,仍然未能交代?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不可以在今日说将来具体怎样做,但我可以说,在公务员纪律研讯程序可能的范围内,我会尽量将结果公布。

记者:局长可否说说会否影响家属索偿?因为他们有个关注,就是他们的民事索偿有期限,若明年首季都未能全部公开,会否令他们索偿有困难?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据我所了解,民事索偿从家属角度来说,他们是可以现时开始展开的,不需等到我们内部调查的结果。事实上,律政司方面亦应家属要求,安排了专职的律政司方面的律师,随时可与家属的法律代表或家属本身接触,商讨有关的情况。有些家属较早前忧虑不够钱聘请律师,据我了解,我上一次见家属的时候已知道,当时有约十二个案,法律援助署已批准(法援)给家属。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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