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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传媒查询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网页资料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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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传媒查询有关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网页资料及开放电视市场政策事宜,局方发言人今日(十月三十一日)表示:

  「政府在一九九八年进行电视政策检讨后,公布了开放电视市场的决定(一九九八年政策),提出『牌照的数目没有限制,若有以其他技术可行方式传送本地免费电视服务的申请,当局是会考虑的』。有关政策是公开资料,至今仍然不变。

  政府重申,在一九九八年政策下,并非每宗接获的免费电视牌照申请均一律必须获批,而是须先由通讯事务管理局作出建议,然后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考虑所有相关因素(例如整体免费电视市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后作出决定。

  政府近日已多次公开及全面解释[例如透过新闻稿(十月二十二日)和立法会资料文件(十月十五日)]一九九八年政策,而有关资料已即时上载局方网页。

  局方一向会定期更新网页上的资料,避免整体内容重复及提供最新数据。今日媒体报道所指的改动亦为网页恒常的更新工序。因应外界关注,局方今日已把相关的专题资料重新上载,以释疑虑。」



2013年10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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