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二十二题:儿童体能智力测验服务
******************

  以下是今日(十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家麒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高永文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儿童现时需轮候逾一年才获徖生署辖下的儿童体能智力测验中心(测验中心)安排接受识别有否学习障碍的评估,而且在评估后大部分家长只获发简单的评估报告,小部分家长则获发详细报告。就支援有学习障碍的儿童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
(i)分别有多少名儿童由医生、学校及其他途径转介到测验中心接受评估;
(ii)儿童接受评估的平均轮候时间;
(iii)接受评估的儿童人数按评估后被确认的学习障碍类别分类的数字;
(iv)分别获发简单及详细版本的评估报告的儿童人数;及
(v)由儿童接受评估后至其家长获发简单或详细报告分别平均相隔多久;

(二)测验中心以何准则决定发出简单或详细版本的报告;

(三)现时全港的学龄儿童当中,有学习障碍人数及百分比,并按学习障碍的类别列出分项人数;及

(四)会否考虑参考邻近地区(例如台湾),立法保障有学习障碍的学童的权益;如会,详请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经谘询教育局及徖生署后,我现就问题各项回覆如下∶

(一)(i)徖生署辖下的儿童体能智力测验服务(测验服务)是由多个专业人员组成的评估组,合力为成长发展上有问题的十二岁以下儿童(包括有学习障碍的儿童)提供所需的临床评估及专业诊断。在过去三年,测验服务辖下六间儿童体能智力测验中心收到的新转介个案数字分别为二○一○年的8 418宗,二○一一年的8 476宗及二○一二年的8 773宗。

(ii)现时,差不多所有新个案会在三个星期内获得接见,而在过去三年超过90%新登记个案亦会在六个月内完成评估。

(iii)过去三年在测验服务辖下六间儿童体能智力测验中心被诊断患有不同类型学习障碍的个案数目,请参看附表一。

(iv)(v)及(二)一般而言,儿童在测验中心接受评估后,都会在即日获发一份评估摘要。测验服务的评估组亦会按个别儿童的情况及需要,在八个星期内向教育局/儿童就读学校的教育心理学家,或其他经由评估组安排转介的复康服务单位的相关专业人员提供详细的医疗报告。此外,家长在有需要时,亦可以向测验服务申请儿童的医事报告。申请费用为港币五百六十元。

(三)在二○一二/一三学年,就读於普通公营中小学各类别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人数载列於附表二。

  在该学年,按主要特殊教育需要类别划分,就读於特殊学校的学生人数载列於附表三。

  由於教育局收集的数据只涵盖於公营普通学校及特殊学校就读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人数(即未包括非公营学校),我们未能提供整体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占全港的学龄儿童的百分比。

(四)根据《残疾歧视条例》及《教育实务守则》,教育机构歧视残疾人士即属违法。因此,所有教育机构都须为合资格的学生,包括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换言之,现行的香港法律基本上能有效地保障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权益。就立法保障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的建议,由於不同地区的需要及背景均不尽相同,我们认为现阶段应进一步探讨如何加强推行融合教育的支援措施,以为学生提供更适切的安排。从教育角度而言,学校透过全校参与模式推行融合教育,改善全校的文化、政策和措施,提升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效益,更为有效。



2013年10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01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