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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渡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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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志祥议员的提问和署理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邱诚武的答覆:

问题:

  较早前,经营愉景湾往返梅窝渡轮服务的营办商表示,由於经营困难,将於本年11月起停止营运该航线。在该航线停办后,将会有约40名每天由梅窝乘搭渡轮到愉景湾上学的小学生,以及假日逾千名游客受到影响。该等学生改乘巴士上学每程约需一个半小时,较乘搭渡轮多花两倍时间。近日该营办商宣布,为体恤受影响的学童及居民,会继续营运该航线至明年2月9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有何方案,在现有营办商停止提供愉景湾往返梅窝渡轮服务,而没有其他营办商接办的情况下,协助受影响的学童无需每天花上3小时的交通时间上下课;

(二)鉴於有报道指出,上述航线的现有营办商停办的原因,是海事处建议推行提升船舶及航行安全的措施,以致成本大增,但部分措施无助於提升航行安全,而只是在发生意外后方便执法当局搜证及追究责任,政府就该等安全措施谘询业界所获意见为何,以及政府会如何回应该等意见,包括会否按业界的要求修订有关措施;及

(三)鉴於有报道指出,由於离岛的人口少,渡轮服务营办商即使收取高昂票价仍有经营困难,而政府曾多次补贴离岛至市区的渡轮服务,为何政府从来没有补贴营办商同样有经营困难的其他渡轮服务;会否考虑提供有关补贴;以及会否考虑在向渡轮营办商提供补贴时,规定他们须接办其他不获补贴并因经营困难而停办的航线;若不考虑,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在得悉愉景湾至梅窝持牌渡轮营办商有意停办是项服务时,运输署已即时与营办商商讨各种改善航线财政状况的措施,期望服务得以延续。经再三商讨,营办商日前已承诺愿意至少经营至2014年2月9日。运输署仍会继续与该营办商商讨包括研究调整班次或适度调整票价的可能性,若其停办之意已决,运输署会安排把渡轮航帹重新招标,寻找合适的新营办商。

  就梁志祥议员提问的各部分,具体答覆如下:

(一)运输署已主动联络受影响学童就读的学校,知会愉景湾至梅窝渡轮服务可能停办的消息,并协助学校及家长联络其他渡轮及陆路交通营办商(包括校车营办商)提供替代的交通服务。

  此外,在坪洲转乘渡轮或街渡作为往返愉景湾及梅窝亦可以是一种替代交通服务。由於愉景湾至梅窝渡轮航线的营办商同时经营愉景湾至坪洲的街渡服务,运输署已要求该营办商若最终决定终止愉景湾至梅窝的渡轮航线,在下午放学时段加开愉景湾至坪洲街渡服务的特别班次,以减低对学童造成的不便。

  运输署会继续研究这些替代方案最终是否可行。同时如我刚才所说,若然目前营办商最终无意经营下去,署方亦会进行重新招标,寻找愿意接手经营的营办商。

(二)自去年10月1日南丫岛撞船事故后,海事处与业界代表透过不同的工作小组,举行了不下於二十多次会议,商讨和制定各种措施,以跟进独立调查委员会报告及海事处委托的专家的改善建议,务求提升海上安全。在提升本地载客船只安全方面,双方目标是一致的。

  第一阶段的改善措施经过多次谘询业界后,可在短期内实施,包括船只在夜间及能见度低航行时须有一名船员协助船长瞭望、船上备有应急部署表、制定船员编制标准、在救生衣印上船只名称或牌照号码,以及船上的水密门须加设警报系统。

  至於中、长期改善措施,则包括要求本地船只装设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简称AIS)、甚高频无线电装设和雷达。梁议员所指的措施应该是AIS。此项措施是《2012年10月1日南丫岛附近撞船事故调查委员会报告》的建议。海事处认为装设AIS的船只能让其它船只检测到其航行情况,在有需要时可及早防避,以免碰撞;另外,船只若遇紧急事故或意外需寻求救援或协助时,AIS可快速及准确地提供求助船只的位置,加速救援工作;同时,航行资料并可作计划交通管理及调查意外之用。海事处会继续谘询业界,在确保海上安全的大前提下,以合情合理的方法回应业界的关注,并在有需要时向确切有需要的船东或有关人士提供适当协助。

(三)按照政府既定政策,公共交通服务应由私营机构根据审慎商业原则经营,以增加营运效益。由於渡轮服务乘客量长期并无显著增长及营运成本不断上升,政府一直采取多项措施减轻渡轮服务营运成本,包括接手负责码头的维修工作、豁免燃油税和按照长者票价优惠计划发还码头租金和豁免船只牌照费。另外,亦容许渡轮服务营办商分租码头店铺,增加收入补贴渡轮服务。这些措施适用於所有渡轮营办商。

  另外,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於2010年批准拨款,在2011年年中至2014年年中3年牌照期向六条主要离岛渡轮航线(即「中环-长洲」、「横水渡」、「中环-梅窝」、「中环-坪洲」、「中环-榕树湾」及「中环-索罟湾」航线)的营办商提供额外的特别协助措施。在中期检讨后,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再次於今年7月批准拨款,在2014年年中至2017年年中的下一个3年牌照期,维持这些特别协助措施。

  为上述六条主要航线提供特别协助,原因是渡轮基本上是那些离岛对外的唯一交通工具,服务不可或缺,亦无合适的替代交通服务。政府若不提供特别的协助,则会出现大幅加价的情况或营办商会因亏蚀而不愿维持服务,使数以万计的乘客受到影响。特别协助措施的目的,是为提高这些渡轮服务的长远财务可行性及维持票价稳定,以确保这些必要的渡轮服务得以维持。我们既要顾及需要维持如无支援便会在财政上不可行的必要服务,又要让离岛市民承担适度的票价责任。

  对於六条以外的其他离岛渡轮服务,若提出特别协助的要求,政府会按上述政策准则就合乎条件者,适当处理。



2013年10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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