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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打击扒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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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石礼谦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黎栋国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今年首八个月港岛区录得的扒窃案宗数较去年同期上升26.5%。据悉,部分扒手是专程来港犯案的内地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全港各区今年首八个月的扒窃案数目分别为何;

(二)有否评估港岛区今年的扒窃案宗数上升的原因;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去年本港扒窃案的破案率为何;有否评估警方现时打击该类罪行的成效;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鉴於有报道指来自内地的扒手多以两至三人的小组形式在港犯案,警方有何相应的打击措施;警方会否加强宣传,呼吁市民守望相助扑灭有关罪行;及

(五)有否评估本港法庭一般对扒手判处的刑罚是否足以阻吓内地扒手来港犯案;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警方一直致力透过多项措施,预防及打击扒窃案,并对不同国籍或种族的在港犯案人士采取一视同仁的执法标准。

  就议员的提问,当局回覆如下:

(一)二○一三年首八个月,全港的扒窃案有943宗,比二○一二年同期的1 011宗下跌68宗,跌幅为6.7%。各区今年首八个月的扒窃案数字载於附件。

(二)二○一三年首八个月,港岛总区的扒窃个案有277宗,较去年同期上升58宗,升幅为26.5%,当中来自兰桂坊酒吧的扒窃案升幅较为显著。

  兰桂坊的持有酒牌食肆及酒吧数目由二○一二年至二○一三年八月期间增加了13间,而人多挤迫的酒吧往往令窃匪有机可乘。

  针对兰桂坊一带的罪案,包括扒窃案,中区警区恒常在周末及假期在兰桂坊一带以高姿态进行大型反罪案行动,巡查区内的售酒处所、娱乐场所等。另外,警方亦在场所内进行反扒窃行动,以保障市民的财物安全。

  此外,在二○一二年一月至二○一三年十月期间,中区警区与区内售酒处所持分者组成的谘询小组共举行了三次会议,就预防扒窃及偷窃的措施进行宣传及公众教育。这些会议共有300人次出席。

(三)及(四)二○一二年全港扒窃案共有1 540宗,破案率为14.7%。二○一三年首八个月的破案率为14.3%,与去年相约。

  警方已采取多项措施打击扒窃案,及特别针对有组织的扒窃活动。

  在执法方面,警方已加强在扒窃案黑点的巡逻和监视,并因应地区情况,派出有反扒窃经验的人员打击扒窃活动。警方亦为前线人员提供针对性的反扒窃训练。

  在情报收集方面,警方与商场及商铺的管理人员建立沟通渠道,强化情报收集及跨业界合作,以打击及预防扒窃案件发生。警方亦进行情报主导行动,扫荡怀疑收受扒窃案赃物的店铺。

  在宣传教育方面,扑灭罪行委员会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继续以「妥善保管财物」作为灭罪宣传运动的主题之一。警方也透过不同的渠道,例如巴士车身广告、电视宣传短片、海报及警察YouTube等,提高市民的警觉性及防范罪案的意识。此外,各警区亦恒常地进行不同的灭罪宣传活动,例如邀请学校、制服团体等一同派发宣传单张,提醒市民有关「反『莜快钱』罪行」应注意的事项,避免成为罪案受害者。

  为提高市民防范罪案的意识,警方也经常在「警讯」节目中介绍扒窃案的常见犯案手法,提醒市民在任何时候均要小心保管自己的财物,特别在人多挤迫的地方,应将个人财物如手提包、背包等放在身前,或妥为保管。

(五)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9条,任何人干犯「盗窃罪」,即属犯罪,循公诉程序定罪后,可处监禁10年。法庭对犯罪者量刑,一般来说会包括多方面的考虑,例如案情轻重、当事人是否重犯等。警方会密切注意反扒窃案的措施所达致的成效。



2013年10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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