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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局就电盈媒体的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续期展开公众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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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通讯事务管理局发出:

  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将於十一月一日起,就电讯盈科媒体有限公司(电盈媒体)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收费电视服务)牌照的续期事宜谘询公众意见,为期一个月。

  电盈媒体的牌照在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生效,并会於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后届满。根据《广播条例》(第562章)第11(3)条的规定,通讯局须处理电盈媒体的续牌申请,并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建议。通讯局决定由二○一三年十一月一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日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众谘询,以收集市民对电盈媒体服务的意见。

  公众人士可於十一月三十日或之前,将意见以书面方式邮寄至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0楼、传真至2507 2219或电邮至consultation-pccwmedia@ofca.gov.hk。

  作为公众谘询的重要一环,通讯局将举办两场公听会。公听会将於十一月十四日在礼顿山社区会堂,及十一月二十二日在旺角社区会堂举行,时间均由晚上七时至九时。公众人士可由十月三十一日起,致电2961 6489或到通讯局网页www.coms-auth.hk查询详情及登记留座。

  通讯局亦制作了一本资料小册子,概述现行收费电视服务有关节目及广告的规定、电盈媒体的服务、投诉宗数及投资计划,以便公众人士就电盈媒体在各个范畴的表现发表意见。

  市民可於十月三十一日起在民政事务总署各区办事处索取上述小册子,或从通讯局网页www.coms-auth.hk下载。

  作为规管香港广播服务的独立法定机构,通讯局会评估电盈媒体在遵守法定要求、牌照条件及业务守则的表现,并会考虑公众的意见,然后就电盈媒体的牌照续期事宜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建议。



2013年10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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