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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申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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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出席一个研讨会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大家好。我知道公众对於免费电视牌照申请结果的关注,近日我和我的同事在多次场合中,尽量向大家解释今次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决定的准则和理据。我也向有关申请者和公众,在不会破坏行会的保密机制之下,尽量向大家解释今次的准则和理据。在上星期六,我们已回信给香港电视网络的工会,解释今次的准则和理据。在这几天,我和我的同事也有和两个申请者,即香港电视娱乐和奇妙电视接触,亦很高兴看到他们有新闻公布,解释他们接下来的节目铺排,看到奇妙电视将会在六年有十亿元的投资,香港电视娱乐亦会在三年内有六亿元的投资,估计六年内有超过十三亿元的投资;我亦见到在他们的公布中,香港电视娱乐表示打算在员工同意之下,聘请一部分香港电视网络的前员工。

  通讯事务管理局会和两间原则上获批牌照的机构展开下一阶段工作,就牌照细则和内容进行探讨。奇妙电视亦说,他们可以在获正式发牌后三个月内开台。我相信这方面的工作展开后,以及(新电视台)开台之后,可以给大家多些选择和多元化节目,让香港市民欣赏。

记者:苏局长,今日有报道指五月时,袁国强曾经建议就今次免费电视牌照进行多一次公众谘询,但你拒绝,其实可否解释一下当时发生了什么情况?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不会评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的讨论内容,所以我不会澄清有或没有这方面的内容,因为在保密机制下我不会评论。但我可以说,整个过程是根据程序公义,我以往也多次向大家透露,我们是根据法律意见,特别是律政司的意见和御用大律师的意见,进行这些程序,我相信在程序方面,我们是在谨守、恪守程序公义的情况下进行。

记者:李慨侠先生将会撤回JR(司法覆核)申请,会否趁这机会不在司法程序中进一步解释不发牌的理据?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刚才也说过,这几天我们就发牌决定的准则和理据,已在行会的保密机制之下,尽量向大家解释。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3年10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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