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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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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听取各界对户外灯光专责小组发表的持份者及公众参与文件的意见的开场发言∶

主席、各位议员、各位朋友:

  大家好!政府非常重视公众对户外灯光可能引致的光滋扰以至能源浪费的关注,政府於二○一一年八月成立了户外灯光专责小组(专责小组),专责小组已研究海外规管制度所采用的技术标准和参数以及实施方法。除了审阅文件以及在会议上进行讨论外,专责小组亦有实地视察户外灯光投诉较多的地区,包括铜锣湾、湾仔、尖沙咀和旺角等地区,以评估有关技术标准和参数是否适用於香港。

  在详细研究及讨论之后,专责小组初步认为规定在某预设的时间后关掉影响室外环境的装饰,以及用作宣传或广告用途的灯光装置是最有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专责小组现正进行公众参与活动至十一月十八日。

  专责小组主席周伟立博士会简介专责小组的初步建议以及公众参与活动的目的。在座亦有专责小组其他成员,包括户外灯光技术标准及参数工作小组召集人钟福维先生,户外灯光宣传及公众参与工作小组召集人李德刚先生,以及其他的专责小组成员包括洪忠兴先生、刘祉锋先生和汪荃先生。

  专责小组会在分析收集到的意见后会向环境局提交具体建议。我们收到他们的最终建议之后,再定下未来的方向。

  我现在请专责小组主席周伟立博士简介专责小组的初步建议以及其他谘询过程的内容。

  多谢主席。



2013年10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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