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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强积金计划上诉委员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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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公布,财政司司长行使行政长官转授的权力,再度委任现任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上诉委员会(上诉委员会)副主席石永泰,以及四名现任成员陈毅生、陈瑞娟、左龙佩兰博士和邝凤萍;他同时委任刘玉娟、黄祖耀及潘新江为上诉委员会的新成员。有关任命由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生效,为期两年。

  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梁凤仪欢迎续任的副主席、三名新获委任的成员及四名续任的成员。

  梁凤仪说∶「上诉委员会由不同专业范畴的人士组成,他们拥有金融市场的实际运作经验及专业知识。」

  「凭各成员的专业背景,我们深信在主席司徒冕先生的带领下,新获委任及续任成员会继续确保上诉委员会的公正性。」

  梁凤仪亦赞扬卸任成员余嘉宝对上诉委员会的贡献。

  新委任成员刘玉娟是一位事务律师,现时担任交通审裁处的主席之一;而黄祖耀和潘新江分别是资产管理专才,对金融市场有丰富的经验。

  上诉委员会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强积金条例)第35条成立,负责就强积金条例附表6所指明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的决定而提出的上诉,作出聆讯。

  由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起,上诉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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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冕

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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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永泰资深大律师(续任)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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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毅生(续任)
陈瑞娟(续任)
左龙佩兰博士(续任)
朱永耀
邝凤萍(续任)
刘玉娟(新委任)
吴秋北
黄祖耀(新委任)
吴慧仪
潘新江(新委任)
王君杰

  上述任命将於明日(十月二十五日)刊宪。



2013年10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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