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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出席京港金融服务合作专题活动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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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出席京港金融服务合作专题活动致辞全文∶

尊敬的沈(联涛)院长、王(红)局长、各位嘉宾、先生们、女士们:

  大家下午好。首先,我感谢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的全力支持和协助,一同合办今年的「京港金融服务合作助推实体经济发展」专题活动。对于能再次在北京与市领导和金融界专家,为京港两地金融合作方向、模式等重点领域互相交流,在国家推动经济转型的大前提下我认为是别具意义。

  目前,国家的金融改革正步入关键的时刻,对正在迈向深水区的实体经济转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然,汇率、利率改革以及推动人民币在境外使用等范畴固然是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我们亦不可忽视国内资产管理业的壮大发展,同样对促进民间消费及投资起着积极的作用。

  北京除了是国家金融决策、金融管理、金融信息和金融服务四大业务范畴的中心,由于为数不少的公私募基金均在这里设立总部或办事机构,因此,北京更是国家重要的资产及基金管理中心。

  至于香港,去年的资产规模达12万6,000亿港元,同比增长约达四成(39.3%),是亚洲最具规模的资产管理中心之一,而中资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的基金管理业务的参与亦渐趋活跃。

  自二零零八年内地首批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开展海外业务以来,管理香港证监会认可基金的内地相关基金集团数目持续增加,由二零一一年底的13家增加至二零一二年底的25家。由内地相关基金集团管理的证监会认可基金数目,由二零一一年的106只上升至二零一二年的161只。二零一二年底,这些基金的资产净值大幅上升逾一倍半(159.5%)至1,357亿元(二零一一年底为523亿元)。截至二零一三年五月底,73家内地机构在香港共设立了196家受香港证监会监管的持牌法团或注册机构。

  基金管理业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十》的框架下,是未来京港两地金融合作的亮点之一。《补充协议十》是自二零零三年《安排》签署以来,涵盖最多措施的补充协议,并且在金融方面特别承诺积极研究两地基金产品互认安排。

  事实上,香港证监会已与相关内地部委成立联合工作小组,研究两地零售基金互认和跨境发售的建议,以及相关的技术事宜。目前两地正在协商为彼此的零售基金建立一个互相认可的平台。根据这项安排,在香港注册成立及营运的证监会认可基金将可获准在内地市场发售,而合资格的内地基金则可获准在香港发售。

  这些安排的落实,京港两地都应充分掌握新政策的机遇,对香港来说,这有助进一步推动香港成为国际资产管理机构和投资者进入内地市场的首选平台,以及内地资金和市场参与者走向国际市场的最佳平台,我们正研究修改法例,引入基金业越趋普遍的开放式投资公司形式,方便更多传统及对冲基金以香港为基地。同时,我们刚完成立法程序改革香港的信托法,通过引入永续信托等新安排,新条例将有效加强香港信托服务业的竞争力,吸引财产授予人在香港设立信托,从而提高香港财富管理业对基金等投资产品的需求。

  对于作为国家重要的基金管理及销售中心的北京而言,北京基金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在获得相关批准后,将可以在香港进行分销,直接面对国际市场,销售给境外投资者;而境外基金公司的产品则在获得香港相关的批准后,便可以在境内进行销售,为北京的分销机构带来机会。

  进一步发展京港两地在私募基金方面的合作是推动两地金融合作的另一个重要方向。北京市拥有不少创新科技企业,对风险资金有强大的需求,不少创投基金亦以北京为基地。香港则是创业投资者在亚洲的集中地,也是亚洲最大的私募基金中心,为进一步推动私募基金业的发展,我们正研究将豁免离岸基金缴付利得税的投资范围,扩大至包括买卖于香港没有物业或业务的海外非上市公司,让私募基金亦享有离岸基金的税务豁免安排。

  国际间业界的统计资料显示,以内地及香港为投资市场的私募基金在今年上半年分别筹得66亿美元及50亿美元,共占亚洲区筹集新资金(172亿美元)近七成,将继续为两地创新及具独特竞争力的企业注入发展重要动力。

  私募基金藉着将所投资对象的公司在交易所上市作为获取投资回报的重要途径,截至上月底,有109家北京市企业在香港上市,筹集了约4,130亿港元的资金,市场总值约为8,723亿港元。

  最后,我衷心感谢北京市政府的全力支持以及各位的努力,让我们结合京港两个金融城市的力量,为国家金融改革以及经济转型作出贡献。谢谢大家。



2013年10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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