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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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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出席「香港-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今日是一个很好的场合,我今日出席的这个论坛,是东盟十个国家的贸易经济部长或其代表来香港出席的论坛,探讨东盟经济体系及香港商界的进一步合作。大家也知道香港与东盟即将就一个自由贸易协议开展贸易谈判,大家已同意在二○一四年年初开始谈判工作。今日,十个东盟国家的部长在到中国内地访问前,来到香港作roadshow,一个路演,与香港的商界及政府接触。这是一个好的表示,东盟对香港的投资环境、营商环境及商界合作有很高的期望,也有很多合作空间,所以今日很高兴有这场合与十位贸易部长见面。大家看到会议仍在进行中,探讨每一个地方给香港商界投资的机会,所以,不好意思,刚才有几位记者同事在这场合,因为有外国宾客在场,我希望他能减少叫嚣,不会阻碍会议进行,以及尊重宾客。

记者:什么时候提问变成了叫嚣?如何定义记者提问为叫嚣?是否怕外国宾客尴尬?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香港政府官员对於较尖锐的问题绝对不会回避回答,但是今日这场合是一个经济论坛,也有十个其他外国部长出席,我们希望能(让他们)宾至如归,及提供一个良好环境让大家进行论坛。

记者:局长,想问关於公开文件,立法会想用特权法要求你们公开文件,主要是局方提交给行会的文件和顾问报告,其实此事是否可行?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容许我说一说,我今日留意到行政长官已经在早前,今早在行政会议开会之前有个二十多分钟的发言,已经回应了传媒方面的一些提问,我不想重复特首刚才说过的话,我想说说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在过程中的角色。

  大家要明白,在处理免费电视牌照申请的程序上,一定要根据我们的法定环境之下、法定的基础去进行。首先,前广播事务管理局,即现在的通讯事务管理局,处理了申请后,根据《广播条例》作出建议,让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考虑。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在这过程中,协助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供一些资料,以及在处理申请上,搜集资料和各个机构有关的申述,以达致程序公义。程序公义是我们局方处理申请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也花了不少时间处理这方面的工作。在这过程中,当事人,即现有两间持牌机构,以及新的三间申请机构都作出了多次申述。在这方面,大家都留意到准则非常之清晰,在准则方面,我们已向三间申请机构披露,让他们作出申述,我们也已经把这些申述送交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考虑,这就是我们局方的角色。

  在过程中,大家都看到行政长官已经披露,(参考了)律政司的意见,以及外国的御用大律师的意见,我们为何这么谨慎去行事呢?就是因为程序公义是非常重要,以往我多次在立法会向大家透露,(为达致)程序公义,我们在(作出)最后决定之前,需要给予有关方面就一些资料或文件,有合理时间作出申述,这些申述也已经递交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考虑,所以整个过程绝不草率,亦非常谨慎,就这些准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意见可能会影响到考虑,我们已经让有关方面作出申述提出意见,整个过程是公平公正。

  我听到有意见说,不清楚这些准则,这方面我要重申,以往也说过很多次,这些准则是什么,是根据我们的政策,根据其申请文件,根据我们的法律框架,根据通讯事务管理局发出的《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申请指南》,根据我们的整体市场的持续发展,包括以上这些准则去评审和处理这方面的申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考虑这些因素后,决定用循序渐进的方式处理今次三项申请,在三家申请者的评核工作中,亦很清晰向三个申请者披露有关的评核标准,包括他们的财政能力,他们的节目投放,他们的节目策略,以及技术水平,这些准则是非常清楚,也有充分时间让有关申请者作出申述,而这些申述亦已经递交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记者:局长,刚才都说过,这些是让行会考虑的资料,这些考虑的资料其实是否可以公开呢?因为这其实涉及考虑的过程,不是一个决策。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也在记者招待会上提过,亦都在接受电台访问时提过,这些资料,包括顾问的分析,是经过有关机构提供他们商业的敏感资料的情况之下,进行的分析,所以我们不可以披露这些资料,亦都要顾及这些资料有他们个别的商业秘密,这方面是非常清楚。

记者:局长,就算你不尽说他们的资料,但可不可以说到例如竞争力或压力测试,哪方面比较优胜?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这几天,大家都见到(政府)发表过很多声明,当中亦都有提过这一点。在我刚才说过的四个评核准则内,整体来说行会决定他们相对的竞争力是以香港电视娱乐和奇妙电视较为优胜。

记者:局长可否说说你所认为怎样才符合程序公义,以及你刚才说记者叫嚣,其实是否你都认同当初印尼当局那方面觉得记者叫嚣就是不符合礼仪?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不想再重复说这方面,我相信大家听到的都很清楚,刚才我说这些评核的准则,已经非常清晰。我刚才已经用很长的时间解释什么是程序公义,我和我的同事都恪守程序公义,我们根据这些准则进行(评核)。

记者:有文件披露上届政府可能都倾向会发出三个牌,但可能到最后「转了軚」,可否澄清这些文件是否存在?其实行会有没有讨论过?很多行会成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可以说的是,其实以往我都在记者招待会上说过,通讯事务管理局的建议是发三个牌,这个我已经说过。行会在考虑了以上的因素后,决定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处理三家申请,及后亦都用这个评核准则去决定哪两间机构,他们相对的竞争力是优胜的。

记者:事件已经不会有让步的空间?政府不会再考虑在短期内……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想不可以用是否让步去形容这件事,最重要是根据公平、公正的基准和这些机制办事,其实这几日我都看见香港电视网络的员工非常积极……

记者:局长是否为香港电视的员工失去工作而难过?十二万人出来游行你自己是否都觉得政府有做得不足的地方?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想任何人都不想见到一个决定影响到其他人的工作。可以这样说,我受到他们的积极感动。相对来说,我看两间获原则上批准的机构暂时还未能够就他们的业务开展向市民解释,或介绍他们的业务将来如何带给大家更多更好的节目质素和选择。在这里,我也希望正如行政长官刚才所说,他们能够尽快解释一下他们的工作。多谢大家。



2013年10月2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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