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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谈免费电视牌照(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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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前往北京和天津前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律政司司长∶早晨,各位传媒朋友。今次去天津和北京,主要目的是进行一般工作交流。在北京时,新上任的刑事检控专员亦会与我一起出席会见最高人民检察院,交换工作上的意见。

记者∶司长,想问关於电视牌照的问题,有立法会议员拟引用权力及特权法,要求政府公开顾问报告,这样会否违反行政会议的保密条例?

律政司司长∶就行政会议的保密原则,我在不同场合都说过,并不只是现届政府才采用,而是一直沿用,而且其背后概念有实际用处。所以,若贸然不遵守这保密机制,不单对这件事,亦要顾及长远对整个香港和政府以及其他运作有一定影响,所以要非常小心处理。在这事件上,我们希望可以有其他方法处理,希望不会出现权力及特权法的产生,因为这方面会产生一定的法律上问题。

记者∶他们一直强调不是要公开行会里各人如何投票或各样细节,只是希望政府花钱所做的报告可以公开,这样做是否不会违反行政会议的保密制?

律政司司长∶因为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其实不简单,所以我明白刚才你说他们向媒体的说法,至於实际情况为何,万一有这情况出现,仍要看到时的情况而定。现阶段很难这么早说。

记者∶今早特首梁振英开行会前接收请愿信,他亦有和传媒提及,已有充分准备打官司,律政司如何回应王维基先生进行司法覆核呢?

律政司司长∶我今早来机场,所以没有机会看到特首今早的发言。当然在任何事件,包括今次的事件,若有任何市民认为需要行使其法律权利,我们绝对尊重每一个人提出法律行动的权利。若这件事发生这事情,我们会依照香港的法律制度处理。多谢大家。



2013年10月2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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