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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公布两幅住宅用地招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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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今日(十月十七日)公布两幅住宅用地的招标结果。两幅用地的批租期为五十年,地价总计为六亿九千四百万元。

  一幅位於新界屯门第44区湖安街的屯门市地段第498号的土地,以五亿五千一百万元批予怡峰控股有限公司(母公司:香港兴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另一幅位於新界沙头角顺隆街与顺昌街交界的丈量约份第40约地段第1003号的土地,则以一亿四千三百万元批予健烽有限公司(母公司:Far East Consortium International Limited)。

  地政总署发言人说:「中央投标委员会已授权地政总署把该两幅用地批予出价最高的投标者。」

  除中标者外,其他投标者的名称及其在括号内提供的母公司名称(如有),按地段及公司名称的字母顺序胪列如下:

(甲)屯门市地段第498号
(一)得冠投资有限公司(英皇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二)发时发展有限公司(香港小轮(集团)有限公司)
(三)万丰环球发展有限公司(嘉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四)东升联合投资有限公司(Wang On Group Limited)
(五)铨兴有限公司(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六)诚颖投资有限公司
(七)崭颖有限公司(Paliburg Holdings Limited 及 Regal Hotel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八)和信投资有限公司(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九)华德(香港)有限公司(信和置业有限公司)

(乙)丈量约份第40约地段第1003号
(一)龙昌有限公司
(二)悦意有限公司(信和置业有限公司)
(三)高和投资有限公司(Wang On Group Limited)
(四)萃进有限公司

  屯门市地段第498号的地盘面积约为2,231平方米,指定作非工业(不包括仓库、酒店及加油站)用途。最低楼面面积为6,940平方米,作非工业(不包括仓库、酒店、加油站及私人住宅)用途的最高楼面面积为6,693平方米,两者均包括由买方兴建的长者日间护理中心的政府地方楼面面积。作私人住宅用途的最高楼面面积按照卖地条件中的相关特别条件计算,发展项目的住宅单位总数不得少於220个。

  丈量约份第40约地段第1003号的地盘面积约为3,344平方米,指定作非工业(不包括安老院、残疾人士院舍、办公室、仓库、酒店及加油站)用途,最低及最高的楼面面积分别为7,223平方米及12,038平方米。发展项目的住宅单位总数不得少於240个。



2013年10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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