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生活津贴」追溯期安排将於年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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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利署(社署)发言人今日(十月十六日)提醒长者,「长者生活津贴」的「追溯期」安排将会於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结束。符合资格的长者,请尽快提交表格,以便领取最早由二○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计的津贴。
「长者生活津贴」设有一次性的「追溯期」特别安排。社署在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接获的「长者生活津贴」申请,包括第二阶段「邮递提交申请」及第三阶段「新申请」,如申请人被确认合资格领取「长者生活津贴」,即可获发由「生效日期」(即二○一二年十二月一日)或合资格日期(两者以较后者为准)起计的一笔过津贴(须扣除已发放的高龄/伤残津贴金额)及往后每月的津贴。
至於社署在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后才接获的所有申请,津贴则将由申请日期或合资格日期(两者以较后者为准)起计。
社署发言人表示,本年四月实施的「长者生活津贴」,向合资格长者每月发放2,200元的津贴,至今已有超过三十九万九千名合资格长者受惠。有关「长者生活津贴」的申请资格及常见问题,请浏览社署网页:www.swd.gov.hk/oala/index.html#s6或致电「长者生活津贴」热线3595 0130查询。
完
2013年10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