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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闲置的政府用地及政府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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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胡志伟议员的提问和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梁凤仪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年九月发表的长远房屋策略谘询文件建议,未来十年总房屋供应目标为47万个单位,当有六成为公营房屋。另外,社会上有意见认为现时部分闲置的政府土地或物业应改作公营房屋用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由政府拥有全部业权,并由政府产业署(产业署)管理的闲置土地及物业的资料(详见附件一之表一);

(二)现时由政府拥有全部业权,并由产业署以外的政府部门(例如教育局、房屋署)管理的闲置土地及物业(例如空置校舍)的资料(详见附件一之表二);

(三)政府现时拥有部分业权的闲置物业的资料(详见附件一之表三);

(四)由产业署或公务员事务局管理的闲置公务员宿舍情况(详见附件一之表四);及

(五)在二零零零至二零一二年,产业署覆检了多少项由各决策局/政府部门管理的物业是否未尽其用,以及产业署覆检工作所用时间(详见附件一之表五)?

答覆:

主席:

  政府一向致力以有效率及具成本效益的方法管理土地及物业,以善用公共资源,地尽其用。个别政府土地及物业可能由於不同原因而暂时空置,例如等待编配予使用部门、正进行维修保养工程、已预留作卖地、或其他长远发展用途;此外,亦有部份物业由於残破以致不能使用,而进行翻新亦不合乎成本效益,故正待拆卸并将交回当局重新发展,所以暂时空置。这些土地及物业均非闲置。

  就胡志伟议员问题的五个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由政府产业署(产业署)管理并为政府拥有全部业权的物业中,有两个现正闲置,详细资料列於附件二之表一。

(二)发展局表示,一般而言,在土地未正式开始其长远用途前,为求地尽其用,地政总署会以短期租约形式,批出政府土地供私人机构及社区团体作不同的临时用途,或透过临时政府拨地形式,供政府部门作临时工地等之用。至於未能招标作短期租约用途或透过临时政府拨地形式供部门使用的地块(例如交回地政总署的空置校舍、一些面积较小或形状不规则的地块),地政总署各分区地政处会定期把有关资料送交区议会、相关民政事务处及地区福利办事处,让有兴趣人士或团体参阅,以便协助申请以短期租约形式租用有关土地,例如作绿化或社区用途,确保所有土地都能得以地尽其用,务求令土地不会闲置。

(三)政府拥有部分业权的物业中,有四个现正闲置,详细资料列於附件二之表二。

(四)政府现时约有23,800个公务员宿舍单位,当中有约0.1%的单位正待编配予合资格人员,或进行翻新/装修工程,其余已全数编配。现时并无闲置的公务员宿舍。

(五)产业署在二零零零至一二年期间一共覆检了699项政府部门所管理的土地/物业,旨在找出未尽其用的土地/物业以释放其发展潜力。产业署并无记录覆检每一个案的所需时间,但一般而言,当中约一半的个案较简单,通常可在二至四个月内完成覆检,而另一半较复杂的个案亦可在十二个月内完成覆检。



2013年10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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