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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就立法会「制订住屋开支比例目标及人均居住面积标准」议案辩论总结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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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十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制订住屋开支比例目标及人均居住面积标准」议案辩论的总结发言:

  主席,多谢多位议员刚才的发言。

  我想在此重申,政府有决心解决当前的房屋问题,亦致力开发土地,增加建屋数量,改善居住环境。谢伟铨议员提出的愿景,政府是分享的,但我们不主张定下住屋开支比例和人均居住面积的「硬指标」。当然,作一些与其他同等发展阶段的城市或地区的比较,这对我们检视我们的工作、我们在房屋方面的政策,是有帮助的。

  在总结发言中,我想回应一些议员提出的主要课题,但在刚才开场发言中已提及的问题,我便不重复。

  首先是关於搭建房屋阶梯的问题,很多谢几位议员都主张增加房屋供应,增加公屋、居屋,搭建房屋阶梯。政府会在公屋之上提供有一定资助的自置居所和帮助有负担能力的公屋居民透过绿表资格购买居屋,令条件较佳的公屋住户有途径沿房屋阶梯上移,促进社会向上流动。

  在目前楼价高企下,协助市民置居的较有效措施是兴建居屋。长策会谘询文件亦建议利用私营机构力量回应现时公众对适切房屋的殷切需求。

  就重推首次置业贷款的建议方面,政府认为在目前房屋严重供不应求下,任何形式的资助计划只会推高楼价,适得其反。

  如果把公屋的单位出售予租户,难免会影响公屋的流转与供应,加上房委会在管理租者置其屋计划,即租置计划的屋恏面对很多实际的问题,亦听到很多屋恏居民的意见,所以我们不打算重推这个计划。不过,现居於39个指定的租置计划屋恏的公屋租户仍可选择购买其租住单位。而对於居住於其他公共屋恏的公屋租户,他们可於居屋第二市场购买未补价的居屋和租置单位,当然他们亦可以在新居屋恢复出售时以绿表身分购买。

  至於刚才有议员建议重推房协的乙类出租资助房屋或夹心阶层房屋,简称夹屋,由於目前公屋的需求非常殷切,而公屋轮候册的人数亦不断增加,在房屋用地的资源仍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平衡优次缓急,我们认为应该优先将有限的资源集中於一般的公屋供应,将来当我们的土地供应较为充裕时,当然可以进一步考虑其他形式的资助房屋。

  有议员提到市区重建,我们同意市区重建是改善旧区居住环境的重要途径。长策会的谘询文件也建议,市区重建局在未来的房屋项目中增加中小型单位的比例,加强市建局为中低收入人士提供适切及可负担居所的角色。

  接是有关处理居住环境恶劣人士的住屋需要的问题,这些人士包括「浻房」的住户。我们认为为他们提供适切的居所、可负担的居所,是当务之急。而正如我开场发言所说,透过增加出租公屋的供应是最有效、最根本的方法。

  在这里我要同时指出,政府政策是所有违规及非法的「浻房」都要取缔,所以在工业大厦的「浻房」都是必须要取缔的。政府亦会就此加强巡查和执法。至於在住宅楼宇和综合用途楼宇内的「浻房」,政府亦正按照《建筑物条例》采取巡查和执法行动,以处理当中不符合楼宇和消防安全规定的「浻房」。

  长策会谘询文件中有建议政府探讨对「浻房」推行发牌或业主登记制度的可行性,以助改善「浻房」单位的安全标准和徖生条件。在此我想重申,这只是长策会提出来一个研究可行性的建议,并非政府的定案。

  有「浻房」户及社会关注团体担心,若推行此制度会否减少「浻房」的供应,令租金上升。此外,亦有市民认为,如要推行任何发牌或登记制度,政府需准备足够的收容单位,以安置受影响的「浻房」居民。我希望在长远房屋策略的谘询期内就应否推行某种规管制度,或如果应该的话,用什么方式等等,多听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刚才在辩论时有议员建议政府发放租金津贴,但是在目前严重供不应求下,如果这样做的话,只会让业主进一步加租,间接其实是津贴了业主。

  有关租管的问题,刚才我在开场发言时已经提及,在此我不重复了。

  主席,我很多谢刚才几位议员都支持长远房屋策略谘询文件所提出,为每一个香港的家庭,提供适切而可负担的居所这个愿景。当然提出愿景容易,落实才是最大的挑战。不同的议员在发言时都提醒政府,要注重执行的问题,做好规划,不能够急就章。这点我们是同意的。我们不想简单、随便地抛出一个玫瑰园,但亦绝对不是画饼充饥,而是需要正视问题,多管齐下,订定优次缓急。首要解决,当然是基层和居住环境恶劣家庭他们的迫切住屋需要,所以公营房屋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我们亦都要进一步为年青一代想,重建他们安居、甚至置业的希望。当务之急是增加房屋的供应量、增加房屋的用地、善用土地。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3年10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3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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