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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护中心调查进食河豚引致中毒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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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今日(十月十日)正调查一宗与进食河豚有关的中毒个案,涉及两人,并提醒市民切勿进食河豚。

  一名六十八岁女病人及她的四十三岁女儿于十月七日晚上及翌日(十月八日)下午在家中进食河豚约三至二十四小时后,出现麻痹、头晕、下肢乏力及呕吐等病征。

  该名六十八岁病人昨日(十月九日)向私家医生求诊,其后获转介往基督教联合医院急症室作进一步治疗,今日经已出院。她的女儿则向私家医生求医,无须入院。

  两人情况一直稳定。

  卫生防护中心初步调查发现,有关河豚购自秀茂坪一街市。

  卫生防护中心发言人解释,进食河豚是河豚毒素引致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河豚毒素是一种毒性强烈的水溶性神经毒素,可影响中枢神经系统。

  发言人补充:「河豚毒素主要集中于河豚的肝脏、生殖腺及皮肤等器官。河豚毒素是一种耐热毒素,不会在烹煮、风干或冷藏过程中被分解。河豚毒素中毒可影响呼吸及血液循环系统,严重可能会致命。现时并没有已知的解毒剂或抗毒素可分解河豚毒素。卫生防护中心建议市民应避免购买或进食河豚,以预防河豚毒素引致的食物中毒。」



2013年10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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