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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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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晚(十月七日)出席长远房屋策略首个相关团体及持份者谘询会前,与传媒的谈话全文: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各位记者朋友,我知道最近南丫岛撞船海难事故的家属及一些个别其他的人士,都就政府跟进这事故有些看法,今日亦有些家属召开记者会,提出了一些意见,我想与大家说说这方面的情况。

  首先我非常明白有关家属的心情,亦知道他们很希望尽快见到政府的跟进行动。在今年四月的南丫岛海难事件独立调查委员会报告书公布后,政府方面特别在两方面作出跟进:一是在内部调查方面,第二是有关海上安全、船只安全方面的措施的跟进,我们亦同时成立了一个督导委员会,看看海事处的改革及程序方面如何。

  我们在内部调查方面已经成立了一个运房局的专责小组。大家也知道这是今年六月份成立的,因原先我们打算由海事处进行内部调查,现在是提升到运房局的水平,因此我们是全速进行的。我们给调查小组的指示是一定要做到全面、彻底,以及要公平,因为亦须注重程序方面的公义。调查小组到现在已工作约三个月,我们在较早前与家属会面时亦说过,我们有一个实质性的进展时,一定会与家属方面作出交代。我自己在今年六月时见过家属,今年八月,副局长亦曾与家属见面,我自己亦打算稍后再约见家属,与他们说说最新的进展。

  (内部调查)进展方面如何呢?专责小组已向若干数目的海事处人员,包括退休的人员,要求他们提供资料,以及会见了当中的一些人员,当中有首长级的,亦有非首长级的。我们的目标是一定要找出责任问题,有没有任何失职或行政失当。我们很重要的态度是,我们不会放过任何查清楚责任的机会。如果我们看到有任何牵涉刑事成分的问题,我们会转交予执法机关处理,这是我们的态度。

  第二方面,家属关心究竟刑事或民事程序如何。刚才我亦说过,我们是会全面跟进有关内部调查的事宜,而家属方面亦完全可以提出民事程序,事实上律政司亦已安排专任的律师与家属的代表律师接触。我最近听到家属提出死因研讯,当然家属是有这法律上的权利的。

  至於最近有一个怀疑或疑问,就是究竟《2005年商船(限制船东责任)条例》的修订.因为尽管已通过及刊宪,但生效日期仍未出现(公布),这最主要是因为1996年的议定书,即有关的国际海事赔偿公约,其议定书是由主权国去签订以及代表加入的,香港当然要透过国家去做这件事,而自2005年亦有一直与中央有关部门联系。事实上最近今年亦有再联系,我们会继续这方面的工作。

  我想向家属说,我们会很紧这方面的跟进工作。

记者:局长,想问一下,其实你说(调查小组)会见过一些首长级人员,其实包不包括廖汉波处长呢?究竟是哪些首长级人员呢?还有家属说过,(独立调查委员会)报告几个星期就做到了,但你们今次的调查三个月都仍然未有一个交代,究竟为什么呢?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想说一些公道说话,因为独立调查委员会也是用了半年时间才完成报告的。我们的内部调查专责小组是在今年六月份成立的,至现在大概三个月多一些。事实上有关人员,我们有六个同事是专做这方面的工作的,当中亦有丰富处理公务员纪律事项的经验。他们是马不停蹄去做的。他们接见了一些人,也要求了海事处,无论是现任或退休人员,提供资料,当中有首长级和非首长级。当然由於现时调查还在进行中,我不能披露究竟谁被要求提供资料或者进行面见,但可以很清楚,所有涉及有关事项的人,我们都会要求他们去提供资料。

记者:还有多久才会完成,需时多久呢?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不能随便给一个时间表。我过去跟家属说,也是说有实质性进展,一定会跟家属交代。稍后我会约见家属,都会再跟他们解释和说明一下最新的进展如何。

记者:局长,想问一下,其实家属有说过,希望有一个刑事责任找到出来,那么调查委员会调查完之后,下一步是会怎样做呢?还有你们会如何配合家属接下来会报警,要求一个死因庭呢?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在刑事的问题,好像我刚才所说,在现时进行的内部调查过程中,如果我们发现有任何会涉及刑事成分,我们不会等到整个调查完成后才进行转介的。如果发现有任何有关於有刑事成分的事宜,我们都会转介给执法机关。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3年10月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1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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