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鉴於公众对卢吉道27号申请作酒店的关注,城市规划委员会今日(十月四日)作出以下的回应:
城市规划委员会辖下的都会规划小组委员会在二○一三年九月六日审批该规划申请。委员会在详细考虑各项相关规划因素﹙包括规划意向、土地用途协调,拟议发展在环境、景观、交通及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影响)、政府部门意见(包括环境保护署对污水处理及运输署对交通方面的意见)及公众意见后,批准该项申请。
委员会主要考虑到该申请可保存一所具有保育价值的二级历史建筑物,而因酒店发展引起的交通影响亦能作出适当的缓解措施。在平衡了各方面的因素后,委员会决定在有附带条件下批准该宗申请。
委员会理解到公众人士就酒店对卢吉道带来的交通影响的关注。该酒店位於分区大纲图上划作「住宅(丙类)2」地带,根据运输署的专业意见,拟议酒店用途与把申请地点重建作住宅所产生的交通流量相若,申请人提出的交通缓解措施,包括采用电动环保车及限制使用卢吉道的时段,亦可确保该酒店不会对卢吉道的其他使用者造成影响。委员会建议运输署在将来发给使用卢吉道的通行证时,就限制申请人运送物料的时段作更严谨的限制。此外,规划许可的相关附带条件亦可确保该酒店不会在排污方面带来不良影响。
就规划申请的谘询安排,每一宗规划申请都会根据《城市规划条例》邀请公众提交意见,为期三个星期。有关申请已於二○一三年七月十二日至八月二日公布,所有收到的意见,亦已呈交委员会考虑。根据条例,在法定邀请意见期后收到的意见须视为不曾提出。
申请人其后提交的进一步资料关乎澄清资料及回应部门意见,没有对申请的性质构成重大改变,按相关城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指引,可豁免公布。
完
2013年10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