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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工作小组协助顺利过渡至独立保险业监管局(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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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财经事务)区縖智今日(十月三日)表示,政府即将成立一个工作小组,以协助由自律规管制度顺利过渡至独立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推行的新制度。

  区縖智於香港保险顾问联会在傍晚举行的酒会上表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将组成工作小组,并邀请香港保险业联会及三个自律规管机构(即香港保险顾问联会、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及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及保险中介人成为成员。

  政府计划於二零一五年成立保监局,并正为赋权法例定稿,以期在二零一三/一四立法年度内提交立法会。

  区縖智说:「我们会在拟订条例草案的过程中继续与不同持份者保持联系,特别是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以及保单持有人。」

  「我们相信,业界和公众的意见非常重要,有助订定建议的法例,能平衡市场需要和符合公众期望。」

  工作小组计划於十月内举行第一次会议。

  区縖智表示:「我们相信工作小组可以提供一个有效平台,让主要持份者建立互信和共识,为由现行的保险中介人自律规管制度过渡至新的制度做准备。」

  她说:「保险公司、三个自律规管机构及保险中介人的意见对确保过渡过程顺利至为重要。」

  她补充说:「我们欢迎公众提出意见,使工作小组的讨论既有透明度,并紧贴业界所关注的事项。」

  工作小组将讨论的过渡事宜包括:

1. 已向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香港保险顾问联会及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有效注册的保险中介人,在法定发牌制度实施后的三年内,被当作已获保监局签发牌照的运作安排,及与保监局建立新持牌人士登记册相关的资料转移;

2. 处理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香港保险顾问联会及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於保监局成立时,仍未完成处理的注册申请及投诉和上诉个案;

3. 整理由香港保险业联会、香港保险顾问联会及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发出的现行保险中介人操守守则和指引,以供保监局将来参考;及

4. 就过渡至法定发牌制度的相关重要事宜,向业界人士和公众发放资讯。


工作小组成员

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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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财经事务)2(当然成员)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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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监理处助理保险业监理专员(执法)(当然成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财经事务)特别职务(当然成员)

陈志江
香港保险顾问联会会长

陈炎光
寿险行业规管与发展关注组联合召集人

张永森
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主席

唐庆溢
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主席

王君杰
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委员

余健南
香港保险业联会保监处独立专责小组主席

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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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助理秘书长(财经事务)特别职务3(当然成员)

备注

1. 工作小组将来可增选其他保险中介人为成员讨论与其运作相关的事宜。
2. 工作小组可成立附属小组以处理特定过渡事宜。



2013年10月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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