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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欢迎《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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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欢迎深圳市政府在九月二十七日颁布《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计划》)。《计划》为深圳市定出明确的大气质量目标及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工作重点包括加强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推进电力生产更加清洁化、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及车辆排放标准、淘汰高排放车辆并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控制船舶和非路面流动机械的排放、提高工业清洁生产水平,以及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等。
  
  香港特区政府今年三月发表《香港清新空气蓝图》(《蓝图》),提出了一系列改善空气质素的措施,全方位地减少由海陆交通、发电和非路面流动机械等带来的空气污染。

  香港的《蓝图》及深圳的《计划》所提出的措施对改善珠三角空气质素有积极作用,并有助达至粤港去年为珠三角地区订定的二○一五年及二○二○年减排目标。香港会继续与广东省及深圳市共同推动空气污染的联防联治,并在重点范畴加强区域合作,进一步改善珠三角区域的空气质素。



2013年9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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