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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会见传媒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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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今日(九月二十八日)出席一个公开活动前会见传媒的发言全文:

记者:「验毒助康复计划」还在谘询阶段,有人担心警权是否过大和不能够设一条线何时会检控,何时去帮助他(吸毒人士)康复,这方面你有何看法?

保安局局长:其实禁毒常务委员会就执法人员权力问题作了一个很仔细的研究。首先,必须要指出的是,现时所提出的构思不单是高于实施中「毒驾」的要求,而且是更加严谨。因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执法人员要看到一个人的行为表现是有一个吸毒的表征;第二,执法人员还要在他周边的地方找到毒品。这个要求门槛是较「毒驾」门槛更高。另外,当要求一个人去验毒时,首先要好像「毒驾」一样是要经过一项表征测试,测试后若他不能够通过,才会要求他提供尿液样本。整个过程都会录影下来,整个过程都很清楚明白地有个纪录。我绝对相信这个门槛是一个非常高的门槛,当然,现在仍在谘询阶段,我们很希望社会人士不单就着你刚刚问到的课题,其他的课题都表达一些意见,让禁毒常务委员会收集多些意见后,待第二轮谘询的时候作出一些回应。

记者:何时应该检控?何时去参加验毒计划?怎样设一条线?执法部门会怎样配合和训练?

保安局局长:计划的目的是希望尽早找到吸毒者出来去帮助他们戒毒,在谘询文件中提出了一个问题,应否给一次机会、两次机会或者三次机会,详细情况和社会人士有什么意见?究竟日后在什么情况下会检控?首先这取决于谘询后,社会人士所表达的意见是怎样;第二,就算谘询结束后有一个决定亦需要通过立法的程序。换句话来说,日后无论这个计划最终出台的时候是什么情况,一定会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列明于法律上,执法人员可以依法办事,社会各界人士亦很清楚在什么情况下执法人员会怎样处理这个问题。



2013年9月28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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