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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非法劳工行动拘二十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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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昨日(九月十七日)联同警务处在新界北区展开一项代号名为「Powerplayer」的反非法劳工联合行动,共拘捕二十一名非法劳工及两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人士。

  行动中,执法人员於落马洲、流浮山、屯门、上水、大埔一带共搜查十六个目标地点,包括食堂、装修单位及回收场等。在检查了三十八名人士的身份证明文件后,执法人员共拘捕了二十一名非法劳工,分别为十六男五女,年龄介乎二十四至五十一岁,其中八名人士持有担保书(俗称「行街纸」)。同时,一男一女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而被捕,年龄为三十五及六十岁。

  入境处发言人称:「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

  发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令规限的人接受雇佣工作,开设或参与业务,均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上诉法庭对有关条例颁定判刑指引,以监禁十五个月判刑作基准。」

  发言人呼吁雇主切勿聘用非法劳工,并强调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亦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同时,如求职者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话,雇主亦必须查阅他/她的有效旅行证件,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五万元及监禁一年。为了遏止雇用非法劳工,高等法院於二○○四年颁布判刑指引,指出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属严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



2013年9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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