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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诈骗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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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三十九岁女子今日(九月十一日)在地区法院因诈骗被判入狱四年。

  案情透露,警方接报指案发时为一国际银行客户总监的被告在未经授权下,挪用其客户约五千七百万元存款购买结构性投资产品,并以虚假陈述或伪造指令盗取银行客户共约二千九百万元,以填补其他客户于结构性投资产品中的投资损失。

  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经深入调查后,以诈骗罪名控告被告。

  被告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于今日被判入狱。

  警方有决心打击商业罪案,以维持香港安全和稳定的营商环境。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三百四十七号



2013年9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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