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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检核计划」明日开始实施以加强对招牌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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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宇署今日(九月一日)宣布,根据於今年较早时立法会通过的《2013年建筑物(小型工程)(修订)规例》,「招牌检核计划」将於明日(九月二日)开始实施。

  「招牌检核计划」是当局的招牌监管制度其中一项措施,根据有关计划,部分违例招牌在经建筑专业人士及/或注册承建商进行检查、巩固(如有需要)及向屋宇署核证其结构安全及经屋宇署认收后,可以继续保留使用,但其后每隔五年须重新进行安全检查及核证。

  屋宇署发言人说:「屋宇署一直积极取缔违例招牌,有鉴於大部分违例招牌现正由商户使用,而且有助於维持本地的商业活动和香港的繁荣,所以有一定的存在价值。引入『招牌检核计划』可加强现存违例招牌的安全。」

  申请参与检核计划的违例招牌,必须是在检核计划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二日实施前已经竖设或建成,并符合与《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所列有关竖设或改动招牌的小型工程项目的技术规格。这能确保合资格进行检核的违例招牌与其他小型工程项目一样,都是规模较小及潜在风险较低的招牌。

  违例招牌通过检核的有效期为五年,其后招牌拥有人需重新进行检核或把招牌拆除。虽然通过检核的违例招牌仍属「违例建筑工程」,但在通过检核的五年有效期内,由於通过检核的招牌已获核证为安全并符合其他设计及建造标准,屋宇署不会对这些招牌采取执法行动。然而,招牌拥有人须妥善保养其招牌。如因情况有变或缺乏妥善保养而导致招牌变得危险,或招牌拥有人未有在其招牌被检核后的五年内重新进行安全检查及核证,屋宇署仍会立即采取执法行动。

  只有订明建筑专业人士及/或已按小型工程监管制度就指定级别及类型或项目的竖设或改动招牌工程获注册的订明注册承建商,才可为相关级别及类型或项目的违例招牌进行安全检查、巩固及核证。合资格对各类违例招牌进行安全检核之订明建筑专业人士及/或订明注册承建商的名册可在屋宇署网页(www.bd.gov.hk)查阅。

  「招牌检核计划」是一项自愿参与的计划,但屋宇署会逐步加强执法,取缔不参与或不合资格参与是项检核计划的违例招牌。一经发出违例招牌清拆命令,则不论有关招牌原本是否合资格进行检核,该招牌都不能进行检核,屋宇署会继续执行清拆行动。因此,招牌拥有人宜尽快为其招牌安排检核,在提高招牌的安全的同时,亦可避免因收到清拆命令而须拆除招牌而令业务受到影响。

  发言人提醒市民,任何不合资格人士如对违例招牌进行检核及/或巩固工程,是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若违法情况持续,可另处罚款每天五千元。而安排进行有关工程(检查及/或巩固工程)的人士如明知而没有就该工程委任订明注册承建商及/或订明建筑专业人士,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款十万元。

  发言人又提醒招牌拥有人,除了为其招牌进行检核以确保安全外,如招牌是竖设於大厦的公用部分,招牌拥有人亦须取得共同业主或立案法团的同意,以及遵从大厦公契的条款,否则有可能须因此负上民事法律责任。

  发言人表示,为了配合「招牌检核计划」的推行,屋宇署已展开大规模的宣传和公众教育活动,包括安排予业界及公众的简介会、发出新闻专刊、向公众派发介绍「招牌检核计划」的小册子,及印备技术指引和作业备考,以供建筑专业人士及注册承建商参考。

  任何有关「招牌检核计划」的问题,可亲临屋宇署设於九龙观塘巧明街100号友邦九龙大楼11楼1102-3室的谘询服务台,或透过电邮(sbcs@bd.gov.hk)或电话2626 1616(由1823接听)向屋宇署查询。关於「招牌检核计划」的进一步资料,亦可在屋宇署网页(www.bd.gov.hk)查阅。



2013年9月1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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