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举行第八次会议(附图)
*************************

  「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今日(八月三十日)在西安举行了第八次会议。

  会议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与国家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共同主持。双方在会后签署了《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协议》。

  苏锦梁说:「国家科学技术部(科技部)和香港特区政府在二○○四年五月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建立科技合作委员会协议》,成立『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统筹两地的科技交流和合作。协议有效期为十年。我们这次延续了即将届满的协议,让内地与特区政府在委员会的框架下继续加强两地科技交流与合作。」

  他续说:「国家『十二五』规划正踏入中期评估阶段。中央政府在『十二五』规划下公布的支援香港创新科技的政策措施实施进度良好。过去一年的主要成果包括:科技部於七月一日批准香港浸会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和香港大学新建共四所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香港的大学透过其内地附属机构共有四个获批准立项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及『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在六月正式揭牌。 」

  由二○一三至一四财政年度起,特区政府增加对香港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的资助,由每所每年二百万元的资助上限提升至每年五百万元,直至二○一五至一六财政年度,以加强支持伙伴实验室持续发展,及推动两地在相关重点领域的科研合作。新建的四所伙伴实验室亦将受惠於特区政府的资助。此外,由二○一三至一四财政年度起,特区政府向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香港分中心提供为期三年、上限1,500万元的资助,以提升其进行应用研究项目的能力,加强与内地伙伴合作。

  在「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的框架下,双方将积极推进香港的大学和研发中心申请成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香港分中心的遴选工作;并以二○一五至一六年为实施目标,启动第一轮向十二所在二○一○年或以前成立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进行评估的预备工作。双方亦会推荐更多新建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伙伴)基地。

  出席会议的内地委员来自科技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和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港方成员包括来自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创新科技署、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园公司、香港生产力促进局、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香港汽车零部件研究及发展中心、香港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香港纺织及成衣研发中心和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有限公司的代表。



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35分

图片 图片 图片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