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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於扶贫委员会会议后会见传媒谈话全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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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司司长暨扶贫委员会主席林郑月娥今日(八月二十六日)傍晚在主持扶贫委员会会议后联同关爱基金专责小组主席罗致光博士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会见传媒。以下是政务司司长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各位传媒朋友:

  我刚刚在下午主持了扶贫委员会的第六次会议。今日的会议,主要讨论两个议题:分别是「贫穷线」和对於关爱基金下面几个项目要作出一些调整。

  大家都知道,扶贫委员会自从(去年)十二月成立到现在,大概是九个月。委员会都是非常努力,已经开了六次会议,还有其他很多专责小组亦在工作中。

  首先就「贫穷线」,我先简单讲讲,制订的工作基本上是完成了。正如我在上星期二表示,我们会在九月二十八日第一次举行的扶贫委员会高会议,公布这个「贫穷线」及有关数据。届时,行政长官亦会亲自出席这个高峰会。

  在今日的会议上,政府经济顾问和统计处向委员介绍了用二○一一年的数据所作的详细分析,基本上就是告诉委员,在划了的「贫穷线」以下的贫穷人口、贫穷率及贫穷人士的社会、经济、住屋和区域的特征。

  但在我们九月二十八日公布「贫穷线」时,届时的分析,我们会把这些数据更新至二○一二年。所以还需要有两、三个星期去做这些准备的工作。但我们相信二○一二年的整体贫穷情况与今日我们向委员会介绍的二○一一年,基本上不会有很大的变化。

  我们在公布「贫穷线」后,在九月底不会,再说一次,是不会即时公布新的扶贫措施。我们希望利用在九月底公布了「贫穷线」之后的几个月,特别是配合行政长官和财政司司长,他们都会在大约该段时候展开二○一四年的《施政报告》,以及二○一四/一五年的《财政预算案》的谘询工作。我们会利用在谘询过程中各个团体、立法会议员和政党,就扶贫工作提出的意见,一并来考虑,特别是探讨我们如何可以支援一些低收入、没有领取综援的家庭,特别是有小朋友的家庭。提出一个具体意见,我们就会参考,一并作为我们制订一些新的扶贫措施的考虑。

  关於在今日讨论的关爱基金几个项目方面,大家都记得,在上一次的扶贫委员会上,委员通过了推出「为居住环境恶劣的低收入人士提供津贴」。这个源自於在每一年的《财政预算案》,财政司司长都会提出很多纾困措施,譬如公屋免租、综援多发一个月(津贴),以至电费的减免。但我们听到很多社会的回响,说这些措施,或许都未能够帮助到一些俗称「N无人士」,即是他们并不住在公屋,亦没有领取综援,自己亦没有物业的家庭。所以,经过额外注资150亿元的关爱基金,希望可以帮到这些低收入、没有领取综援亦没有住在公屋的家庭。但在上个会议上,我们未能就新的津贴,应否适用於居住在工厦或商厦内的浻房住户,是未能达成共识。但大部分委员都向这些住在工厦和商厦浻房的住户,表示无限的同情,亦希望我们不要将他摒诸门外。因为他们无论从居住的状况、经济的状况,都是属於在社会上最需要我们帮忙的家庭。反之,希望我们和秘书处能够用更加多的时间去探讨怎样可以援助他们的方案。

  於是在上次会议之后,我请有关部门再去详细分析这个项目推出的目的、资格和运作的情况,亦参考以工厦和商厦作住用用途涉及的法律条文,以及一些公务员的责任等的问题。考虑了部门的意见后,我们认为其实是可以把工厦和商厦的浻房纳入项目的受惠对象。

  再说回头,正如我刚才所说,这个为没有领取综援、没有居住公屋的低收入家庭,提供这项津贴,这个一次性的津贴,其实都是纾缓这些在我们现行的社会(保障)网内不能涵盖的人士,所以重点其实是放在如何帮助这一批人士去纾减他们生活上的压力,而不是把重点放在一个所谓居住的地方。但无论如何,经过我们厘清后的情况,我们今日建议是可以将这项津贴适用於居住在工厦和商厦的浻房住户。

  为了再避免有误会,罗致光主席亦建议我们将这个项目正名,这个项目名称将会是「非公屋、非综援的低收入家庭一次性生活津贴」,讲得很清楚是帮助这个群组的低收入人士。所以在今日的会议上,委员亦很高兴我们找到这个方法,一致通过会拓宽上一个会议通过的项目,将这些受惠的对象延伸到在工厦和商厦里面浻房的住户。一如这个项目的其他受惠人士,一次性的津贴金额对合资格的一人住户是可以获发一次性的3,500元,二人住户是7,000元,而三人以上的住户划一为10,000元。今次我们可能接触到超过70 000个住户,所以罗主席亦提议,我们应该好好利用今次这个项目的执行,去掌握更加多资料,并进行分析,相信这类资料分析将有助於我们对於香港低收入住户问题的认识。同时,或许对我们日后的政策制订是有帮助的。我们现在预计受惠的工厦或商厦住户大概有5 000户,但我必须强调这只是一个非常粗略的估计,於是整个项目预计的总受惠住户将增加至78 700户,牵涉到超过21万人。需要动用在这个项目的关爱基金是6亿4,000万元。我想强调我刚才讲的都是估算数字,如果合资格的住户比估算多,我们会相应增加关爱基金的拨款去应付这个需求。

  但是本关爱基金的目标,我们作了这个决定,但我在这里必须要重申,从保障住户的安全方面而言,工厦是不适合用作住宅用途,所以屋宇署是会继续采取执法行动来取缔这些工厦的浻房。关爱基金秘书处及推行这个项目的协作单位,亦都会劝喻这些尽管今次取得一次性生活津贴的工厦、商厦浻房住户,我们会劝喻他们尽快迁离这些工厦或商厦的住用单位。

  第二个项目是关於支援严重肢体伤残人士的项目,上次扶贫委员会亦通过了一个新增的关爱基金项目,就是帮助这些严重肢体伤残人士提供购买和他们要用的辅助呼吸医疗仪器相关的医疗消耗品的特别津贴。现时现有的,同样为严重肢体伤残人士提供租用辅助呼吸医疗仪器的特别津贴,同样两个项目都取消了年龄限制,即六十岁以上的严重伤残人士都可以有资格申请,并且延长申请期至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另外,一项早前为严重伤残人士提供的特别护理津贴项目的申请期,已经在今年二月结束。在这个特别护理方面,有2 045人受惠於这个项目。

  换句话说,目前在关爱基金一共有三个,有三个项目是支援这些严重肢体伤残的人士。有一个说法,就是说现时我们对於支援这些严重肢体伤残的人士,他选择留在社区,是需要额外支援,但我们将入门的门槛,即是说住户的整体入息限额定了在百分之一百,即是任何家庭照顾一个严重肢体伤残人士住在家中,如果住户入息超过了以人口计算的住户入息的中位数百分之一百,即等如中位数,他就不可获得我们任何的援助。在上次讨论的时候,已经有委员觉得这个太过严苛,因为毕竟要照顾一个严重肢体伤残人士,是需要颇多的开支。所以考虑到这一点的时候,我们亦都请罗致光主席去研究,如何能够帮助这个群组的严重肢体伤残人士。

  扶贫委员会今日在会议上,通过了放宽这三个项目的入息限额去到全港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即1.5倍。如果家庭入息中位数达到1.5倍,仍然可以得到我们关爱基金的援助。但是援助的津贴水平就按照申请人每月家庭入息分为三层,分为三层。如果其入息为百分之一百,即等如每月入息中位数,他就可获取全额津贴。全额津贴三个项目合共最高每月6,500元;如果住户每月入息是超过百分之一百,但没有超过百分之一百二十五,他就获取津贴额的四分之三;如果他们的入息不多於中位数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即由一百二十五去到百分之一百五十,每月获得的津贴额就是半数。所以视之为一个三层的津贴,亦都放宽了入息的限制。

  扶贫委员会亦同时通过将我刚才提到,本来已经完结的、为严重残疾人士提供特别护理津贴的项目,在今年十二月延续,再推行多十二个月津贴,而新修订的入息限额及津助水平,将会适用於新一轮的申请。在修订了入息限额之后,我们估计额外受惠的将会有1 000人次,我们用人次,因为可能一位严重肢体伤残人士可以受惠多过一个项目。需要额外的关爱基金的拨款为1,700万元。我相信对於有严重残疾人士作为其家庭成员,而生活在家中、生活在社区的朋友,都可以纾缓到他们的经济压力。

  从这两件事上,大家都可以看到,我们当日在立法会要求注资150亿元给予关爱基金,都是很强调关爱基金既有补漏拾遗的功能,也有很大的弹性,能够灵活地按我们社会的情况,按受助人的特征,来作一定的调整,务求关爱基金能够最适切地帮助有需要人士。今日几个项目的修订也是以这精神为目标。我可以回答大家的提问。

记者:会否变相公务员「只眼开、只眼闭」不去执法?会否亦令到人们有错觉,就是将工厦浻房合法化?

政务司司长:我们在上一轮做同类型的津贴时,当时都没有给予工厦的浻房,当然亦有考虑到其实工厦是不适宜作住用用途的。所以,这个我们从来都是要考虑的,亦是为什么今次这个项目要分两次的会议,做大量的分析和厘清,我们才能在今日推荐给大会来同意。

  但好像我刚才重申,执法的工作是仍然会继续的,屋宇署亦会继续其大规模行动去处理在工厦里面的浻房问题。所以,这一次关爱基金的项目,并不会影响或减低屋宇署执法的工作。亦是这原因为什么说我们在帮忙这些俗称为「N无人士」的同时,我们的同事亦会劝喻他们在有能力和尽快的情况下搬离这些工厦的浻房。

  但大家不要忘记,我刚才花了一些时间讲,其实我们今次这个关爱基金的措施,是要应对一些以前在《财政预算案》,未能得到纾解民困的所谓「N无人士」。今次的出发点是由这里讲,它并不是一种居住形式的津贴。

记者:司长,想问问如果这些住户,「N无人士」报了他们自己的地址,即是简而言之,他们将自己可能住在工厦浻房这件事讲给当局知,当局有没有机会,在掌握这些资料后,有机会利用这些资料进行执法行动?

政务司司长:屋宇署的执法工作有它既定程序,有它既定的资料来源,正如我了解,屋宇署在二○一二年就工厦浻房做了一个大规模的执法工作。它选取的工厦,就是往时收得最多投诉或举报,在这些工厦里面有这些浻房的存在。所以屋宇署执法是屋宇署执法的工作,而我们关爱基金去表示对於这些低收入、没有领取综援、没有住公屋的家庭的关爱是另外一件事。

记者:会否时间上的分界线,即是今日宣布之后,再住工厦浻房的就不会受惠?有否评估过会否刺激了工厦浻房的需求呢?

政务司司长:是以申请日计的。即是他是否合资格呢,是以申请日为计的,刚才罗主席都说了,我们希望争取在年底可以开展这个项目。但是我们也很明白,目前在香港,房屋的供应比较紧张的时候,就所以在一些比较位置方便,一些旧楼里面,都会存在有这些浻房,但是有关浻房的规管工作,这个正如我所说,就由规管的部门,亦即屋宇署来负责。

记者:开两次会议就已经可以解决到你一直忧虑的问题,会不会觉得你自己之前是过虑了,对於工厦浻房的问题?

政务司司长:我想我们做事是很谨慎的,所以这原因亦是我刚才回答提问时说,我们一定不会做一些工作或是一些决定令到前线的公务员於落实执行的时候会有很多的忧虑。因为公务员是非常之支持特区政府的施政工作,但是我们亦都有责任去给他们一个清晰、法理亦都是厘清了的环境去执行他们有关的工作。

记者:有津贴难免会不会有一些浻房的业主会加租,令他们的生存空间大了?

政务司司长:这个现象是很难去完全避免的,不过我看委员会,大家都知道,有社区组织协会(社协)何喜华先生,社协是接触很多这些浻房户,他也告诉我们这个担心是不需要太紧张的,因为事实上其实我们不是按月给予他们。我必须要强调,这个不是好像在综援金下面按月发放的租金津贴,只是一个减轻他们生活压力的一次性的津贴。

记者:刚才讲到会劝喻他们可能尽快搬迁,除了口头式的劝喻,未来会否有什么都会做到,希望可以尽快迁出工厦?

政务司司长:我留意到屋宇署不断加强他们公众教育的工作,去告诉市民其实住这些工厦的浻房是有一定风险的,所以这些工作我相信会继续下去。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3年8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1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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