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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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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八月二十五日)出席《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巡回展览启动典礼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商品说明条例》的修订在七月十九日生效后得到各方面的关注,包括传媒朋友在这方面增加了关注,也提升了市民对加强保障权益的关注。在这里首先要多谢各位传媒的关注,其实提供一个良好的公平营商环境,使商户都能够公平竞争,为大家带来消费的方便,也可以杜绝一些不良的营商手法,所以各方面也能够提升消费及零售市场的健康发展,这方面我们要继续加强消费者教育。今日我们很高兴在商场都可以看到市民很关注及留心聆听这方面的讲解,对新增不良营商手法作出打击,涵盖面由只是商品包括到现在的服务,大家都提升这方面的认知,我们希望透过这些教育活动,市民购物时会发问更多问题和想清楚,增加他们消费方面的权益。

记者:......亚视方面,有没有具体措施防止王征再干预......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多谢你的提问,首先我想再说说《商品说明条例》,大家增加了对这方面的关注,我们也收到很多市民及各方面的查询。海关到目前为止,大概收到二千二百八十四宗查询,而通讯事务管理局在这方面也收到五十四项查询。投诉方面,海关收到三百八十八宗投诉,而通讯事务管理局收到大概二十四宗投诉。我相信两个执法机关也会跟进有关事件。你刚才问到亚视的情况,我们得悉通讯事务管理局已经就这方面根据《广播条例》(下称条例)第24条发出了指示,盛品儒先生在亚视作为执行董事这个职位,需在七日内辞去,这方面我们相信亚视会根据通讯事务管理局的指示执行有关事项。我也相信通讯事务管理局会密切关注这方面的执行情况。

记者:有指王征干预亚视,如果将来在董事局委派其他人,也可以在背后继续操控,这方面政府能够做什么?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这方面的法例和既定程序十分完善,今次的调查启动了机制,通讯事务管理局根据条例第24条发出指示,王征先生不能够实际控制亚视内部的运作。正如刚才第一条问题所回答,我相信通讯事务管理局会密切关注这方面指示的执行情况。在这方面我也留意到通讯事务管理局要求亚视于三个月内提交建议书,每年也提交进度报告,以巩固其企业管治。

记者:有没有收到亚视那边有关不满这个裁决的上诉?我想问当局取决于什么因素考虑是否容许亚视作出上诉?另外想问免费电视牌照现在的发牌进度如何?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到目前为止,据我所知,还未收到任何关于这个裁决的上诉。如果这个上诉是根据条例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的上诉机制(提出),我们会根据条例处理。你第二个问题是......

记者:新增免费电视牌照现时的审批情况?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新增免费电视牌照的三个申请现在仍然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处理当中,我们一有最新结果将会尽快通知大家。

记者:......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这个是在通讯事务管理局经过整体考虑,在客观的证据下而作出的裁决。

记者:......有没有漏洞......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留意到通讯事务管理局的主席已经回答这个相关的问题,现在王征先生在亚视没有管理的职位,所以今次通讯事务管理局的裁决是对持牌机构本身的运作和王征先生在管理上有什么角色而作出的裁决 。

记者:......王征如果委派......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刚才说得十分清楚,今次通讯事务管理局已经根据《广播条例》第24条发出了有关指示,如果亚视没有根据指示作有关跟进,我相信通讯事务管理局会适当处理这方面的事宜,包括罚款、暂时吊销牌照、或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建议撤销牌照 。

记者:亚视交了续牌申请没有?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据我所知,亚视仍未作出续牌的申请。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3年8月25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21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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