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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对破坏法纪行为表示遗憾(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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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下午在天水围天晴社区会堂外举行的公众集会,警方估计有五百人出席。期间大部分集会人士均守法及有秩序地表达意见,只有少数人士发生争执而涉嫌使用暴力袭击他人,警方对此表示遗憾。

  警方重申尊重市民表达意见、言论及集会的自由。警方一直根据香港法律,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处理所有公众集会、游行及示威活动。现场指挥官因应现场环境及情况,在保障公共安全和秩序的前提下,已适当调配人手及作出最佳安排,以便有关人士可以表达诉求。

  期间警方亦接获多宗突发事件报告,包括袭击他人、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有人意外受伤等,人员并已按当时情况采取果断的相应行动,并公平公正地处理该等事件,当中亦有两名警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受伤。

  关於有人投诉遭暴力对待等事件,警方重申,绝不容忍任何暴力事件;任何人如有违法行为,不论任何背景,警方绝不会视若无睹,一定会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地处理。警方非常重视该等袭击案件,并已适时采取果断行动,共拘捕四人,交由新界北总区重案组跟进。

  警方会根据涉事人所提供的资料及继续从多方面搜证,以作出全面及深入的调查。警方现呼吁於今日公众活动期间发生事件当中,如有任何人士目击或能提供相关资料,尽快与警方联络(电话:3661 4800)。

  警方一贯以来的政策是全力协助市民进行和平理性的公众活动,同时亦有责任确保公众安全及公众秩序。公众人士表达诉求时,亦必须遵守香港法律和社会秩序。警方对於有少数人士作出不负责任及破坏法纪行为表示遗憾。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三百三十二号



2013年8月11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8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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