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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参观屯门环保园后会见传媒谈话全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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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及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八月八日)下午到访元朗及屯门区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政务司司长:各位传媒朋友,今日天气很炎热,多谢大家随我们一起来做这次探访。今日的探访,我们去了两条村,两条村都是最接近新界西堆填区的,分别是属於元朗行政区的下白泥村和属於屯门区的龙鼓滩村。屯门区议会主席刘皇发先生一直都有参加这次探访的。

  接我们来到这个环保署的回收园,大家都了解这两个不同的工作,即是关於有关扩建堆填区和回收业,都是在黄锦星局长早前发表的资源循环的蓝图中,几管齐下的其中两管。即是说,尽管我们用很大的力度去推动源头减废和废物回收,在目前香港整体废物处理的情况,我们都需要有这样废物处理的基建设施,就是包括在全港三个策略性堆填区的扩建,以及在稍后我们会去立法会申请拨款的焚化设施。

  前往这两条村和到这里,当然就是反映我当时在立法会讨论关於堆填区扩建的过程和在屯门区议会时的承诺。即是在当时说无论拨款是否能够通过立法会,我与局长都会利用这个暑假多落区,特别是这三个堆填区会影响的地区,与居民沟通,了解他们的关注,亦希望能够积极回应市民的地区性诉求。因为我们都是接受现实的,再次稍后把这些申请拨款提交给立法会,如果地区的情绪未被我们疏导,地区的关注未被我们可以积极回应,也很难得到立法会的支持。所以今日只是我们在地区探访的第一次,稍后局长和我亦很乐意去其他区作相同的探访。其实在今日探访前,黄局长已经接触了三个区的区议会主席,我自己亦有与区议会主席倾谈过,希望争取到在地区会谅解,为什么有需要扩建这三个堆填区,以及随我们可以积极回应他们的地区诉求,稍后可以支持我们的申请拨款。

  由於我们有一定的工作要做,现时估计我们最快都会在下一年的第一季才能够把这些拨款提交给立法会去讨论,以及希望通过。因为我们想把前期的工夫和地区的沟通工作做得更好。

记者:司长,想问问明年才推是否觉得再复会即刻推会再遭遇失败,是否信心不够呢?

政务司司长:其实大家都知道立法会的程序,由十月复会,如果又要再次去到有关的事务委员会来讨论,或许有关的事务委员会也会要求我们去反映地区在被我们谘询和沟通时的反应,或者甚至他们也会争取有一些公听会让地区人士发表意见,之后还要去工务小组委员会,然后才能提交给财务委员会通过,所以很务实来说,其实争取在二○一三年底前能够做完这些程序是有实际的困难。所以我们也觉得在二○一四年第一季,希望是第一季,能够做到这个工作比较稳妥。

记者:但是司长你和村民讨论过什么?但是村民依然反对,其实你们如何安抚村民或者有什么策略?

政务司司长:我想从村民的角度,反对扩建是无可厚非的。我想大家都要将心比己,如果在大家居住的附近去做这些堆填的设施,都会有很大的焦虑,都未必会表示欢迎。但是在我们跟两条村的讨论过程中,村民都是很平和,很理性的,也提出了一些其实我们应该可以做得到的改善措施。例如大家都可能很不开心,也很关注的,为什么垃圾运载的过程中,垃圾车会不断的滴水或者会漏一些东西出来呢?这个我们已经早前承诺了,特区政府会斥资,为一些私营的垃圾车做密封的工作,其实这里也可以说,为了表示我们在改善方面的诚意,我们都会利用这个暑假做三个法律修订的工作。这三个工作就分别是改一些附属法例,去规定以后进入我们堆填区的垃圾车都是要密封的。第二个法律的工作就是将军澳的新界东南的堆填区,我们会说由某一日开始就只能够收建筑的垃圾,建筑的废料。第三就是听到很多的意见指如果在各区收集了的垃圾,先经过垃圾转运站去压缩一下,就是其实方便了转运的运载的。如果要做到这样的东西,我们要提供一些诱因,让一些私营的垃圾收集商进入政府的垃圾转运站,目前因为要收费,所以就一般都不想用我们的垃圾转运站,我们也打算修订法例,看一看可以提供什么诱因,譬如减低收费,让他们更加善用我们的垃圾转运站。所以既有一个法律上的工作,亦有一些改善我们在日常运送垃圾的程序,希望在这几个月能够争取到村民的支持。

记者∶关於采泥区......

政务司司长∶采泥区,我请黄先生,因为尽管环保署已经出了声明,仍然有些传媒选择选择性地报道,甚至有少少误导,所以必须要请黄局长澄清。

环境局局长∶刚才在堆填区时已清楚指出,大家关注的堆泥区是当年合约容许的工作范畴。有人询问为什么在这两年才进行(堆泥区)工作,这主要是为了配合堆填区的运作,因为堆填区到了某年期,堆填的部分达到一定程度,有需要在堆填区附近、合约容许的地方内放置临时作填料的物料,这是根据合约进行的,所以绝对没有「偷步」的问题。

记者∶司长如果......新的采泥区,在新的扩建范围里面,其实你们环保署答过其实不会有一个新的采泥区,这方面如何解释?为什么旧的需要,而新的就不需要?

环境局局长∶不同堆填区会有不同安排,是按照当时合约安排和地形等各方面(安排)。现有(新界西)堆填区的合约差不多在十多二十年前订下的,当时的安排是在堆填范围旁边设有地方堆泥,现在建议中扩建的部分没有这个安排,这是因应不同合约和地形的需求,所以是没有特别问题的。

记者∶司长,未来提拨款上立法会,会不会三个扩建堆填区,一如之前捆绑上?以及会有什么设施去支援环保业及回收业?

政务司司长∶我在参与这件事,都是强调要共同承担、分区照顾,所以我刚才说了,在黄局长发布的资源循环的蓝图里,我们都需要启动这三个堆填区的扩建,所以都是争取三个堆填区,同时交回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讨论。

  至於回收业方面,今日来到参观有几个回收项目,其实都相当艰苦经营,所以稍后由我担任主席的推动回收业可持续发展的督导委员会,我们都会用这个积极,以及政府适度有为的方法去推动回收业。但是由於这个会议并未召开,所以都要稍后,才能慢慢能够向大家交代,究竟在回收业里,我们能够做的工作是如何,但是目前由局长提议出来的督导委员会的成员,是来自很多个有关的局。换句话说,在我们支援回收业的工作,肯定不会只是局限於环境局的工作,譬如有关政府的采购、政府的土地运用,以至在学校教育方面,我们相关的局长都会加入这个委员会。

记者:司长,如果这个情绪没有办法被平伏的话,政府会否整体制订一个B计划?另外还有就是刚刚公布的财产申报这个新指引内,都只是说官员涉及利益冲突的内容只需要向特首汇报,而没有说要公开,有人觉得不够透明度,你会怎样回应呢?

政务司司长:第一,在做资源循环的蓝图内,已经是整套的蓝图。我想,要求局长再能够出另一个蓝图都很困难,因为那个蓝图已经经过了一段很长时间的酝酿和讨论,亦大体上我感觉到是得到社会广泛的支持。不过去到某一个设施,放在某一个区时,就有些地区的情绪需要我们去疏导,以及有些地区的关注要我们积极回应。而我们亦更进一步,既然这几个区承担了整个香港废物的处理,在堆填方面而言,所以亦应该采取一个思维,就是为他们作出一些补偿,譬如一些地区设施的改善。今日与两条村,他们真的在会议上提到做一些地区改善的设施,我们都已经整合了一份清单,会由我去统筹有关的部门作出回应。

  至於你问到关於特首怎样去处理一些官员、问责官员涉及潜在利益冲突方面,特首昨日已经说了,亦在早前八月一日发出了新的指引。这亦与我们问责官员的守则相吻合的。精神是既要有高问责性,不要让市民感觉到我们在行使权力,或是作政策决定时会有所偏颇;但亦要在对个人私隐方面有一定的保障。我觉得已经取得一个很好的平衡,我自己作为问责官员,我一定会严守这个纪律,亦会时常保持这个警觉性,当我处理每一个课题,每一件事,要作出一个决定时,必须要很认真、审慎地想想自己或家人的利益,会不会构成一个潜在的利益冲突。

记者:发展局前局长麦齐光因为诈骗政府租金津贴被判监,这其实有没有反映特区政府在拣人时「跌眼镜」?这件事有没有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

政务司司长:我并不觉得是,大家都知道我与麦齐光先生的友情,我相信亦是因为这样,早前我在这件事未审讯前发表了一些立场,所以在他芸芸的求情信中,大家可以看到我没有被邀请为他写求情信,但只要麦齐光先生提出的话,我是义不容辞的。因为我觉得CK,无论他的个人品格或是他对社会的贡献,都是值得我继续去支持他的。我亦深信他在日后亦会在不同的身分、不同的岗位继续服务市民。

  最后,我想就另一件事讲几句说话。我知道今日警务处就旺角行人专用区在八月四日一个公众的集会发表了一个声明。我作为政务司司长,我是完全认同和支持警务处这个声明。

  我知道警务处的管理阶层今早亦会见了警员工会,警员工会同事的代表出来时亦表达了他们现时面对的压力,特别是前线警务人员面对的压力。工会朋友都希望得到警方管理层和政府的支持,我作为政府的一员,我在这里亦公开表达,对於我们前线警务人员最大的支持,我完全有信心我们的警务人员是会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地依法来维持治安。我亦在这里希望就要进行一些公众集会、示威的朋友,在一方面有他们表达言论的自由,一方面亦要好尊重执法的警队。

  或者我在说这一番说话的时候,我亦要申报我本人的利益,因为我本人的姨甥女都是警务督察的一员,所以我对於近几年前线警务人员受到的压力,我都有少少感同身受。所以我希望无论是传媒的朋友,或是市民大众,对於警队都要给予最大的支持。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3年8月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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