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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处回应传媒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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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今日(八月八日)有报章报道,渔船启丰二号的验船检查需时超过半年,海事处发言人作出以下澄清∶

  渔船启丰二号的验船证明书早于去年(二○一二年)十月到期。该船船东于今年七月十八日始向海事处申请验船,并于七月三十日与处方预约于八月一日进行验船。

  海事处于八月一日为启丰二号进行验船,结果显示船只有四十一项缺陷。海事处已要求船东更正,完成后再覆检。待符合所有验船要求后,海事处便会发出验船证明书。

  海事处发言人强调,处方一向以专业严谨的态度为船只进行检验,并会根据《商船(本地船只)条例》依法办事,不存在验船需时超过半年的情况。



2013年8月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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