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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就警务人员在退休前休假期间参与公众集会发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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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有警务人员在退休前休假期间参与八月四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专用区举行的一项公众集会,警方今日(八月八日)发表以下声明:

  根据《警队条例》第18条,每名警务人员均获发委任证,作为其获授权的证明。而当有关人员开始退休前休假,必须在最后一个工作天把委任证交还上级,所以不能再行使警权及执行警察职务。

  《基本法》第39条及《香港人权法案》第18条保障所有香港居民权利和自由,警务人员,作为香港居民一份子,除受法例规管外,也享有同等权利和自由。

  根据《警察通例》第6-01章34段,警务人员应经常避免参与任何足以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的活动或任何可能使市民误会会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的活动,除非在若干特定情况下,人员均不能参与政治活动,包括:
(a) 支持或参与政治团体的政治活动;
(b) 非为执行职务而公开发表政治言论(包括向传播媒介发言);
(c) 派发政治刊物;
(d) 为任何候选人的政治观点或竞选政纲宣传或辩护;及
(e) 为政治团体拉票或助选。

  以上规管旨在确保所有警务人员均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处理所有警务工作,当中已平衡人员的公民权利和公正执行职务的需要,并让公众人士了解所有警务人员均政治中立,以维持市民大众对警队在执行职务时之信心及信任。

  并须指出以下两点:
(一) 在退休前休假的人员,因已不能执行警务工作,因此,他们的言行,一般来说,不会影响警方公正执行职务。
(二) 就有关八月四日有团体假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专用区举办的公众集会,基於现有资料及根据上述《警察通例》,本处认为该次集会并非为受该通例规管的「政治活动」。

  事件引起了广泛的争论,希望社会各界能够根据事实来看待这事件。

  警方尊重市民表达意见的权利,也希望前线警务人员执法时获得市民的尊重和支持。警队管理层完全明白前线警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受到粗言谩骂而感到的屈辱,相信不少蒥民也会有所体会。

  警队会继续以专业、不偏不倚和克制的态度来处理公众活动和可能出现的事故,保持与公众的沟通,避免公众误解。蒥民亦应听从现场警务人员指示,以配合警方工作。故意阻挠警务人员执行职务属於违法行为,警方会采取有效措施果断执法。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一百八十四号



2013年8月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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