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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在长远房屋策略督导委员会会议后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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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昨日(八月七日)主持长远房屋策略督导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后,与传媒的谈话全文: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今日长远房屋策略督导委员会就长远房屋策略谘询文件的最后部分完成了讨论,所以大家留意到今日我们开会时间比较长的,由下午二时半到现在,很长的时间。我们已经完成对整份长远房屋策略谘询文件的草稿的讨论,委员亦就报告内容提出许多宝贵的意见。我们会整理好,希望能够在九月初正式公布文件,之后进行三个月的公众谘询。三个月之后,督导委员会会整理一份谘询报告,提交给政府。当然政府要回应委员会提出的一些建议和谘询报告中听到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在现阶段,当然我不可以向大家详细交代谘询文件的内容,因为这很快会公布。但可以说,在讨论过程中,我们非常明白我们面对一个很严峻的房屋问题。这个问题既有供求关系,即供求非常紧张、供应短期不足,以及我们所面对的楼市过去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以及现时在超低息、流动资金充裕环境下,过去楼市的亢奋。在此我想提提在处理楼市方面,过去政府所推行的一些管理需求措施,目的就是要稳定楼市,这个都是解决整体房屋问题的一部分,但最终来说,都是要增加供应,所以委员会是认同以供应主导作为目标。但管理需求措施其实有其存在必要,虽然委员会没有详细讨论,但我想趁这个机会向大家说说,过去数天有些社会人士,包括地产代理界提出是否「撤招」,亦即将管理需求措施取消。政府的立场很清楚,在财政司司长和行政长官过去数天所表达的一个信息,政府非常重视楼市的稳定。大家会记得去年十月政府推出额外印花税的加强版和引进买家印花税之前,楼市是非常的,我们所说的非理性亢奋。在去年头十个月,楼价升了百分之二十四;引进了措施后,全年(上升)百分之二十六,即是说十月之后稍为稳定下来。但至今年年初,又再出现另一轮的,我们觉得是非理性的亢奋,在两个月内,升了百分之五。到政府在二月份推出双倍从价印花税之后,以及将这印花税同时适用於非住宅物业,因为之前由於我们对住宅物业印花税的新措施影响到炒卖非住宅物业甚至车位、铺位,在今年二月引进新一轮措施之后,楼市比较稳定下来,到今天都是稳定下来的。如果我们随便撤销这些措施,或者给社会上、给市场上感觉到政府是软化了,我们不再重视楼市稳定性的时候,可以想像楼价再一轮有大的波动,这些都是政府在处理楼市方面非常小心。

  回到长远房屋策略的谘询文件,我们在过去讨论总的需求的时候得到一个未来十年的供应目标,我们过去曾经讨论过,四十四万七(千)这个数字。因应委员会进一步的讨论,其实我们都同意将这个数字稍为调整高一些。有关细节我们在公布谘询文件时向社会整体交代。但正如我所讲,在需求方面,对将来政府供应的策略,如何能满足这个需求,会是一个好大的挑战,所以委员会今日讨论的时候,委员之间非常强调,要将这个房屋问题的复杂性、严峻性,要同社会分享的。我们要靠整体社会各方面的努力,来解决房屋问题。详细内容留待下月我们公布时向大家交代。

记者:局长,为何再会调整四十四万那个数字?基於什么原因?可不可以透露多一点究竟会调整的幅度有多大?另外就是如果再调整的话,政府有没有信心可以达到这个目标?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们对未来十年房屋需求的评估,我们最主要是根据第一:人口方面的变化,即是新增住户数目的一个推算。第二就是:由於我们有一些项目,譬如包括重建项目,可能带来一些需要解决的住屋问题,还有就是居住环境恶劣的,所以我们把住在浻房,或者我们称为「分间楼宇单位」或其他形式的居住,譬如天台屋等等,我们都有一个计算。那全部都放在里面,还有一些其他类别。过去我们得出来四十四万七千的数字,经过过去两次会的讨论,我们觉得有些数字还可以作点微调,以求更加稳妥一点,所以数字会稍为增加。稍后我们整理好份文件,就会向社会上详细交代。

  至於能不能够回应那个需求,从委员会角度来说,我们觉得需要把一个我们觉得是合理的估算,是要告诉政府和让社会知道。这个估算不是随意的估算,我们亦都很小心,一方面不会低估,另一方面亦不会高估。同时亦知道任何估算都可能受到一些经济环境的变化、物业市场的变化、甚至某些政府政策的影响,所以委员会主张每年都检视,甚至有需要的时候修订那个数字的。至於有没有能力政府方面回应这个需求,当然这个政府要想了。但在将来我们的谘询文件亦会有章节是评论到关於供应方面,亦会罗列委员会所知道政府正进行的,无论短中期,或者比较长期一点的,在增加土地供应方面的种种计划和措施,希望令到社会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一个背景资料。

  我们很希望未来三个月,当文件公布之后的三个月,社会上来一次全面的商讨,希望对问题的认识,我们能够达到共识,以及解决问题有些时候需要考虑优次、优先次序等等,包括不同的群组究竟需要是怎样。过去我们都说过在委员会里面都有一个共识,就是我们觉得长者、居住环境恶劣的家庭,包括住在浻房的家庭,那些应该是我们比较首要去照顾的。而一些非长者单身人士,或者年纪大一点的,我们希望增加他们在公营房屋方面的机会。因为那个问题是比较多方面的,所以详尽的内容我们留在公布文件的时候再和大家交代。

记者:局长,在「撤招」方面,你们在委员会上有没有谈过?或者涉不涉及关於政府辣招的问题?另外想问浻房方面,有委员说浻房通常都有规管,谈到怎样?是不是会有一个规管制度出来?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第一点就是规管方面,委员会同意对「分间楼宇单位」促请政府考虑实行发牌,或者业主登记的形式去进行规管。当然,如果去到规管的时候,问题是比较复杂,第一,需要社会方面的意见,第二是政府都要评估具体需要做的一些工作,这个工作亦包括立法。当然我们要了解社会本身有没有一个支持。我们说所谓的规管「分间楼宇单位」,亦不是说所有现在的所谓「浻房」,大家知道有些在工厂大厦里面,那些其实是违反用途,那些是非法的,所以规管不是把一些非法的用途的建筑物里面的浻房,把其正规化,完全不是这个意思,而是针对一些它本身都在住宅楼宇或综合用途的,是可以分隔的,不过要保证符合楼宇结构安全、防火、一些基本徖生条件等等,是这样的角度去考虑。

  在「撤招」方面,今日委员会没有特别讨论,不过委员会在过去的讨论,亦都认同政府推出措施作一些管理需求,因为都明白在供应不足下,如果楼市是很大的波动、楼价租金很大幅的上升,这都影响到居住的,所以委员会是同意政府所进行的这些管理需求措施。

记者:(有关为单身人士提供单位的可行性)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你提及到的是刚才我们在委员会(会议)讨论,如果要提供一些机会给一些单身人士,是否考虑在一些合适的公共屋恏范围内的地方,在不影响一些基本的社区设施和其他规划方面的标准等等,一些专为单身人士而建的公屋大厦的建议。当然,我们明白这个建议社会上都有不同意见的,在委员会亦都有不同意见,所以我们最后决定都会将此问题放在谘询文件内,让公众讨论。我们觉得既然要讨论全面的房屋问题,那么将一些可以考虑的方案,当然社会上对好多方案都可能有不同的意见,但我们都觉得应该拿出来让大家给意见。

记者:如何看待今日行政长官公布新的利益申报指引?扩大了利益申报,你自己觉得是否适用?对官员来说,是否要做的工夫多了?困扰是否多了?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作为问责官员,当然我们是要确保社会上对我们要大公无私;我们去执行职务时,时刻要兼顾公众利益,这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任何有助去取得公众信任的一些守则、其他安排,当然我是支持的。至於麻烦与否,其实无论是否有守则,我们处理公务方面,任何可能会构成利益或潜在的利益冲突,我们习惯上都会申报,或者有需要时会作出适当的回避。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3年8月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0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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