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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出资讯科技专业服务合约(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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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七月二十九日)根据「优质资讯科技专业服务常备承办协议」,向44间公司批出70份常备承办协议,为政府提供资讯科技专业服务。

  政府资讯科技总监赖锡璋在合约签署仪式上表示:「『优质资讯科技专业服务常备承办协议』巩固政府外判资讯科技项目的策略,增强我们提供资讯科技服务的能力。承办协议亦为业界提供极佳的商机,有助促进本地资讯科技业的发展。」

  承办协议涵盖四类资讯科技服务:(i)计划/项目发展之前期服务及独立管理服务、(ii)系统支援及维修服务、(iii)系统发展及推行之综合服务和(iv)资讯保安及独立测试服务。

  在协议有效期内,政府部门可就个别资讯科技项目,邀请相关服务类别的供应商提交建议书,然后进行技术和价格评审,拣选合适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

  该70份常备承办协议将於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为期48个月,总值估计超过十亿港元。

  赖锡璋说:「服务质素是成功推行资讯科技项目的关键,所以我们设立了新的程序监察及规管服务提供者的表现,以确保其服务质素。」

  常备承办协议承办商名单已上载於www.ogcio.gov.hk/tc/business/business_window/contractor_list.htm。



2013年7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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