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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内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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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七月二十六日)就第一期综合废物管理设施司法覆核裁决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环境局局长:对於法庭今日驳回第一期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的司法覆核申请,政府表示欢迎。法院肯定了环评报告是客观、透明,并符合相关程序和法例要求。大家知道我们有整全的《资源循环蓝图》(《蓝图》),里面包括源头减废、支持回收、转废为能以至堆填,大家明白这几方面是同时需要的。我们的新政策会强调源头减废,所以九月份我们会有废物按量征费细节的谘询,同时我们会成立新的督导委员会支持回收业。厨余方面,我们有「惜食香港」运动,以至新的有机资源回收中心能处理二、三成香港的厨余。同时,我们会在适当时候向立法会提交转废为能设施,以至堆填区扩建的申请。具体来说,这是符合香港整体的社会需要、落实《蓝图》的愿景和目标。

记者:长洲居民说会上诉,会否担心影响工程进度?有没有评估工程受拖延对造价的影响有多大?

环境局局长:我刚才提到,要符合香港整体的需要,我们除了源头减废,支持回收外,这类的现代焚化设施是适合香港长远的需要,当然我们明白地区人士的诉求,所以现时法庭的裁决体现这个设施的建议是符合环评的诉求,包括各方面健康的要求,所以我们理解要满足香港长远的需要,希望尽快落实这些基建设施,因此希望整体香港的社会人士能够明白这方面的诉求。

记者:如何释除居民对於(焚化设施)会排放有害物质的疑虑?

环境局局长:大家明白,在其他亚洲先进的城市,包括日本、南韩、台湾,以至我们附近的澳门,这些设施都是先进和符合相关的健康要求,所以这方面希望大家理解。当然,与其他设施一样,我们会尽量与社区人士保持沟通,让他们可以理解这些设施的重要性,同时亦符合相关的健康的诉求,平息他们的疑虑;我们会透过地区工作,加强联系,希望他们能够理解这方面的需要。

记者:(焚化炉)造价会如何?政府下一步会是如何?是否需要向立法会申请拨款?会否担心重蹈扩建堆填区的覆彻?

环境局局长:大家都明白,一方面我们要向全港市民解说对这些设施的需要及其时间性,同时大家明白地区人士有他们的诉求,我们会透过与他们沟通,让他们理解这方面的需要。至於造价方面,我们的同事会跟进,更新这方面的资料,在适当的时候我们便会向立法会申请拨款。

记者:有没有评估现时大澳居民再上诉,拖延时间上的影响会怎样?上届政府也提及,由兴建至完成要七年时间,一旦上诉,会否拖延至二○二○年还未可以有焚化炉?

环境局局长:社会人士要明白,这些现代焚化的设施,跟香港类似的社会是有必须性的。大家关注源头减废方面,其实政府根据《资源循环蓝图》会加大力度,这是我们政策的重点。同时,如果关注健康方面,法庭的裁决以至我们的环评报告,应该可以释除这方面的疑虑,所以这方面大家要理解清楚。有关拖延的问题,对香港整体社会长远的需求是没有好处。你说得对,兴建这设施需要差不多八年时间,由申请拨款以至兴建完成,这是一段相当长远的时间,所以我们希望社会能够理解,尽快支持这项建议并予以落实。

记者:未来打算如何游说地区人士和市民?在立法会「闯关」方面,预计最快何时可以提交?

环境局局长:今日我们收到法庭的判决,我们会审慎部署接的安排,包括几方面,一方面我们会和地区接触,第二方面我们会与相关议员也会接触,了解他们这方面的看法。基本上我们已接触部分议员,他们理解香港这方面的基本需要,亦希望有急切性,能尽快落实这方面的设施。所以我希望大家和社会支持,理解这方面的需要,尽快落实这些香港的基本需要。

记者:会不会今年内一定要提交上立法会财委会?

环境局局长:我们会审慎考虑整个部署,因为这方面我们要有平衡,一方面理解香港的需要,同时也要有过程与地区人士沟通,令双方面做到平衡。

记者:即今年做不做到?

环境局局长:这方面是有急切性,所以我们认为如果能尽早完成会有好处。

记者:现时焚化炉未能兴建,会否加快提出三个堆填区(扩建)方案?

环境局局长:对香港长远来说,这些转废为能的设施、以至堆填区扩建,两者是同时需要的,所以时间性上两方面也有急切性,(希望)能尽快提交上立法会获得批准,满足香港需要,所以两项我们都希望尽快推展。

记者:局长会否「硬上马」,因为上诉可能需要三至六年时间,会否现时立即兴建焚化炉?

环境局局长:我理解他们是有六十日时间向法庭申请上诉,所以这方面有时间性。

记者:局长会否考虑石鼓洲以外,屯门的选址?

环境局局长:根据《蓝图》,我们建议香港第一个现代焚化设施是在石鼓洲,所以我们会根据《蓝图》逐步推展。暂时,根据《蓝图》这是我们的第一步。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3年7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1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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