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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回应第一期综合废物管理设施司法覆核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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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今日(七月二十六日)就环保署署长批准第一期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环境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司法覆核的裁决作出以下回应:

  环保署欢迎原讼法庭的裁决,确认环保署署长就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环境许可证所作出的决定。环保署一直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订定的要求、原则及程序,严谨审视每个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潜在的环境影响。环保署将一如以往,严格依照《环境影响评估条例》执行工作,以保护环境。



2013年7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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