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今日生效(附图)
******************************

  《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修订条例》)今日(七月十九日)起生效,海关提醒商户遵守相关规定,以免触犯法例,消费者亦应多了解不良的营商手法,在消费前审慎考虑,作出精明决定。

  海关发言人说:「随《修订条例》的实施,海关在执法之外,亦会继续与业界保持沟通,协助他们了解条例,纠正不良的营商手法。」

  发言人表示,在条例实施前,海关已循不同途径向商户阐释《修订条例》的详情,当中包括在六月至七月期间到访约320间不同行业的商户,包括美容及健身中心、网上团购公司、旅行社及补习社等。

  海关亦为不同业界举办20多个工作坊及研讨会,以及向店铺派发执法指引和宣传单张,以加深他们对《修订条例》的认识。

  市民在消费前,应先了解货品或服务的详情,向卖方或服务提供者查询相关资料,以免堕入消费陷阱。海关提醒消费者在消费前∶

* 搜集产品或服务的资料,及参考其他用家的经验;
* 比较不同类产品的价格、质量和功能;
* 详细查询广告和推销内容,尽可能了解产品或服务的全面资料;
* 提高警觉性,如有怀疑即提出疑问;及
* 如发觉销售手法不妥应坚决拒绝交易及即时离开店铺。

  今日截至下午三时,海关热线共接获95个查询及4个投诉的来电。

  除热线外,商户及市民亦可参考《执法指引》内列出的不良营商手法例子。《执法指引》已上载海关网页∶www.customs.gov.hk/filemanager/common/pdf/pdf_forms/Enforcement_Guidelines_tc.pdf。

  《修订条例》的宣传单张可在各区民政事务处谘询服务中心索取。海关的查询热线号码是2815 7711,举报热线是2545 6182。



2013年7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48分

图片 图片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