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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澄清有关香港管制进口可回收物料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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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传媒查询有关香港进口可回收物料的管制,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今日(七月十八日)作以下澄清:

  进口的可回收物料是有价值的原材料商品,并不是进口垃圾以作弃置,而这些物料在国际市场有活跃的交易活动,支持循环经济。

  香港与其他地方所采用的国际废物进出口管制模式一致,有严格法例禁止外来的废物在本地弃置。根据《废物处置条例》,香港准许进出口可回收的无害废料作回收用途,然而任何进口废物在本港弃置均属违法。环保署会对任何相关的违规活动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

  现时,环保署及承办商在堆填区入口处检查所有运送往堆填区的废物,并记录运载废物车辆的车牌、废物种类及数量等资料。环保署会截查所有涉嫌违规的车辆,并检查有关废物及作跟进调查。环保署至今并没有发现有进口废物或进口可回收物料送至堆填区弃置的情况。

  鉴於内地执法部门对进口的可回收物料加强检查,环保署联同香港海关与内地执法部门已加强联系,以监控从内地退回香港的相关货柜。环保署在香港海关的协助下会在货柜抵港时与相关负责人士联络跟进,并作出所需的检查,以核实所运载的废料,并密切监察有关货柜的动向,直至它们被运离香港。

  环保署已在本年三月起加强堆填区入口处的检查工作,以防止进口废料在堆填区弃置。署方一直与回收业界保持密切联络,提醒他们退回的废料不可在香港弃置。上述措施与及署方持续在堆填区执行的废物检查行动,已减低退回可回收废料被弃置於堆填区的风险。

  事实上,根据环保署的纪录,过往十年每日弃置在堆填区的都市固体废物数量相当稳定。在二○一二年,每日约有9 300吨都市固体废物弃置在堆填区。过去十年整体废塑胶含量比重亦保持稳定,约占百分之二十。环保署没有发现弃置在堆填区的都市固体废物中,有大量进口废塑胶在本地被弃置。

  环保署会继续监察有关情况,并在有需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以阻截进口废料在本港弃置。



2013年7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2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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