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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谈「调解为先」招待会(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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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七月十八日)出席「调解为先」招待会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律政司司长∶多谢各位传媒朋友,今日是调解督导委员会今年举办的其中一项宣传活动──「调解为先」招待会。今次已经是第二次举办有关活动,第一次是在二○○九年。

  我们很高兴今次有大约四十间不同的公司与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及其他团体愿意签署「调解为先」承诺书。目的是希望在香港形成「调解为先」的文化,不会每次发生争议都打官司,或者以前常常听到「法庭见」的说话。我们期望在思维和态度上有改动,所以举办今次的「调解为先」招待会。今天很高兴约有一百七十人参与聚会,包括外国领事、不同公司的代表、不同机构的代表。我们特别邀请了不同国家的领事参与活动,是因为我们希望将香港定位为亚太区法律和解决争议,包括仲裁和调解的区域枢纽,作为亚太区的中心,所以我们刻意邀请了不同国家在香港的代表参加这项活动,希望他们多了解我们在调解方面工作的进度。

记者∶有传媒於疑犯羁留期间与他做访问,这举动是否已属藐视法庭?律政司为何仍未采取行动?

律政司司长∶那件事在法律层面来说,第一,并不是如此简单;第二,若我们要采取任何法律行动均须跟从既定程序。我不方便就个别个案在此透露太多详细情况,但我可以和大家说,第一,律政司非常关注这件事,我们认为这件事在法律和法庭两方面来说,都值得我们跟进,所以我们正积极进行跟进工作。换言之,现时有某些工作正在进行,但未到可以对外公布公开的阶段。

记者∶陈启宗说「财爷」是罪人,你是否认同这看法?

律政司司长:在理财方面,大家有不同意见是非常正常的。在理财哲学方面,财爷一定有他的看法,而《基本法》对理财概念有一定规定和指引,故此香港政府的理财哲学亦会跟从《基本法》办事。

记者∶今日杨苏棣表示对中国和香港处理斯诺登的手法很不满,港府有什么回应?香港有否继续跟进事件?

律政司司长∶就斯诺登事件,上次与传媒朋友见面时强调过,香港政府一直依据香港相关法律,包括香港法例第503章以及香港与美国签署的条约办事。所以在香港政府的立场来看,我们绝对依照香港法律处理斯诺登事件。我理解美国方面或有不同看法,但在这件事上,我们要尊重香港的法律,在香港的法律框架下处理,所以我们希望美国会尊重我们这方面的立场。

记者∶特首和司局长的关系是否很差?

律政司司长∶我可以和大家说,三司十二局,无论司长也好,局长也好,合作上完全没问题。多谢大家。



2013年7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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