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财库局局长就《2013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修订附表2)公告》及(修订附表3)公告动议决议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就批准《2013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修订附表2)公告》及《2013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修订附表3)公告》而动议的两个决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首先,多谢小组委员会的主席及各位议员刚才的发言。议员提出的意见涉及多个范畴,这些范畴在过去不同的场合、多次立法会关於强积金的辩论,大家都已经讨论过,我亦听过很多次。正因这些意见促使政府当局和积金局在过去一段时期,很积极地检讨强积金制度的成效、收费水平,以及是否达到强积金可以给市民一个选择的安排。

  今日我不能就各位的意见一一作回应,不过,我重申,作为一个检讨,我们认同强积金为香港整体退休方面提供一个很具建设性的机制,当中亦确有不足之处,我们是认同和正视的,政府当局亦正因此在去年,甚至从前年开始,要求积金局检讨收费水平丶收费的结构丶如何能改善结构令收费减低,以及看看基金的选择种类可如何改善,让市民能够有简单易明、可以理解的产品。这个检讨令我们能多了解强积金收费的结构,并带出问题,刚才有议员提到,因强积金本身管理的行政机制重叠,从而令收费贵了,因此我们有很多不同的措施,希望改善收费水平,包括行政方面的减省、基金方面的重整,我们并且考虑会否用立法形式设立上限,令收费更加合理,当然这个举动我们是不轻易做,我们应该在看到市场失效时,才会作此举动。但整体而言,我希望各位不要怀疑政府改善强积金成效的决心。当然,在我们和积金局就这些措施作内部研究后,我们一定会向立法会介绍有关的工作。

  让我集中谈谈今日与此议案相关的意见,就刚才议员的意见作简单的回应。第一是关於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的意见。政府理解,各界对提高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的建议,意见较为纷纭。我们认为最高有关入息水平必须适时作适当调整,以增加在职人士退休时的保障。我想指出,自强积金制度於二零零零年实施后,该水平只曾在二零一二年调整过一次。今次进一步调高水平,已充分考虑到社会上的不同意见,包括商界担心经营成本上升,及雇员希望维持自行投资灵活性等的意见。

  至於新水平的生效日期,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们亦顾及到现时水平才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一日实施,所以决定将生效日期定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一日,以让雇员、雇主及自雇人士有较长时间适应改变。

  刚才亦有议员就检讨法定调整最高及最低入息水平的机制,表达意见。积金局已成立工作小组,开展检讨工作,并预计今年内就不同方案,进行谘询。我们会稍后谘询立法会,我们的目标是在本届立法会会期内提交有关立法修订的建议,以按新的机制调整日后的水平。

  主席,我谨希望各位议员能够支持我们两项附属法例修订。



2013年7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52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