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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根据新《公司条例》动议的决议案就批准《公司(不公平损害呈请)法律程序规则》的回应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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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根据新《公司条例》动议的决议案就批准《公司(不公平损害呈请)法律程序规则》的回应全文:

主席:

  感谢黄定光议员的发言。

  正如我开首发言时指出,此项规则旨在订明原讼法庭处理不公平损害呈请时的法律程序事宜,当中大部分条文与现行《公司(清盘)规则》或司法机构《实务指示》中所订的现行安排一致。我们有必要在新《公司条例》实施前制定这套规则,以配合相关条文的运作,确保司法机构在新《公司条例》开始实施后,可继续处理不公平损害呈请。

  主席,这套规则已经由小组委员会详细审议,小组委员会对规则表示支持。我谨此提出议案,请立法会批准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所制订的《公司(不公平损害呈请)法律程序规则》。多谢主席。



2013年7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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