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发言人宣布,该署由即日(七月十日)起,就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拟备的建议清单进行公众谘询,谘询为期四个月至十一月九日。
发言人称,康文署於二○○九年八月委聘香港科技大学华南研究中心进行全港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以搜集研究数据,用以编制本港首份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经过三年多的时间,整项普查计划已经完成。
根据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於二○○三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五方面:(一)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二)表演艺术;(三)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以及(五)传统手工艺。
普查工作小组就七百多个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个案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和实地考察。根据普查的调查结果,以及参考由本地学者、专家和社区人士组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谘询委员会的专业意见,拟备了一份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议清单,共包括四百七十七个项目,供当局参考。
发言人表示,《公约》亦订明,各缔约国应在社区、群体和相关非政府组织的参与下,确认和确定境内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因此,康文署现就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议清单进行公众谘询,并会派员出席多个地区组织,包括十八区区议会和乡议局的会议/简介会,亦会印发单张,以及把草拟清单上载到康文署辖下香港文化博物馆的网站,并提供意见表,方便社区人士对建议清单发表意见,一同参与编制清单的工作。
发言人补充,公众谘询结束后,当局会整理收集到的公众意见,并就此再次征询非物质文化遗产谘询委员会的意见。预计有关的谘询工作将於二○一四年年初完成,随后将可公布本港首份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
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议清单现已上载到香港文化博物馆网页(www.heritagemuseum.gov.hk/chi/cultural/survey.aspx),供市民参考。意见表亦可於该网页下载,欢迎公众在二○一三年十一月九日或之前填妥意见表,寄交新界沙田文林路1号香港文化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或以传真(传真号码:(852)2180 8222)或电邮(电邮地址:kaylam@lcsd.gov.hk)方式提交。
如有查询,请致电2180 8188,与香港文化博物馆联络。
完
2013年7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