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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儿童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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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石礼谦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香港教育学院(教院)於二○一三年一月发表的研究报告指出,在二○一一年,来自收入最高的10%的家庭的儿童,接受大学教育的机会比来自收入为家庭入息中位数一半或更少的家庭的儿童为高(3.7倍)。为减少跨代贫穷,当局於二○○八年设立了儿童发展基金(基金),该基金旨在透过家庭、私人机构、社区及政府的合作,促进弱势社群儿童的较长远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六年,每年有多少名儿童生活在收入为家庭入息中位数一半或以下的家庭;政府会否鼓励更多儿童参加基金计划(至今只有约4 000名儿童受惠),例如透过扩大目标参加者的年龄范围;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於劳工及福利局在一份提交予本会的文件指出,「在首批和第二批参加〔基金下〕〔为期两年的目标储蓄〕计划的728名和1 464名儿童中,分别有721名(99.0%)及1 441名(98.4%)成功完成计划」,政府会否扩大该计划的范围,并将它定为经常性的政策措施,由政府提供配对捐款;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政府有否评估基金的进展是否达到其所述目标;若评估结果如此,有关结果是否足以解释为何基金的督导委员会在二○一一年及二○一二年举行会议的次数(每年一次)较过往数年(每年三次)为少;鉴於教院的研究结果,政府会否采取进一步行动,帮助基金达致减少跨代贫穷的目标,尤以增加贫穷儿童接受大学教育的机会为然;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政府会否考虑成立由相关的政策局(包括教育局和劳工及福利局)代表组成的委员会,研究跨代贫穷的问题及提出纾缓措施;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石礼谦议员的提问,我现答覆如下:

(一)根据政府统计处「综合住户统计调查」的结果,二○○七年至二○一二年居於住户每月入息少於相同住户人数的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一半的家庭住户内18岁以下人士的数目如下:

年份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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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千) 292.5 295.9 277.7 265.8 260.4 260.8

注释:* 载於上表内的统计数字在编制过程中涉及应用人口数字。数字已就二○一一年人口普查的结果而作出了修订。二○一一年人口普查的结果提供了一个基准,用作修订自二○○六年中期人口统计以来编制的人口数字。

  儿童发展基金(基金)在二○○八年四月设立,促进弱势社群儿童的长远发展,鼓励他们养成建立资产的习惯,从而减少跨代贫穷。得到基金的拨款和义务友师的协助,非政府机构为参加者筹办特别设计、为期三年的计划,指导他们如何作出个人发展规划,以及使用他们的储蓄、配对捐款和政府的特别财政奖励把个人发展规划付诸实践。

  在二○○八年年初基金尚未设立时,我们当时与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讨论基金计划的细节,原本建议把受惠儿童的年龄定为12至16岁。委员认为基金计划也应涵盖较年幼的儿童,有见及此,我们已把年龄规定降低至10至16岁。受惠儿童亦须是来自正在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或学生资助办事处各项学生资助计划的全额资助的家庭,又或其家庭收入不超过住户每月收入中位数的75%。我们现阶段不建议再把年龄规定降低至10岁以下,原因是那些儿童年纪太小,未能订立和实践个人发展规划,但政府会继续鼓励更多儿童参加基金计划,并采取下文(二)的措施扩大受惠儿童的数目。

(二)基金计划由非政府机构、社区及政府携手合作推行。非政府机构营办有关计划,为参加计划的儿童及友师提供培训及指导,包括指导参加儿童作目标储蓄(一般每月200元,为期24个月)。社区(包括商界)为计划提供友师及配对捐款(一般每月200元,为期24个月)。政府为完成目标储蓄计划的儿童,提供特别财政奖励(3 000元)。此外,政府为执行基金计划的非政府机构提供财政拨款,以支援计划的培训及行政费用。我们认为这是合适并且具有成效的安排。  

  我们分批推行基金计划。至今,我们已先后推出三批合共40个基金计划,超过4 000名儿童受惠。我们将在今年第三季批出第四批次共20个新计划,惠及另外2 000至2 300名弱势社群儿童。

  此外,儿童发展基金督导委员会(督导委员会)正探讨以学校为本的模式,试行计划,希望可增加受惠儿童的数目。

  基金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上述措施。如需要额外拨款来营运基金计划,我们会透过既定机制适时提出申请。

(三)我们委托了香港理工大学(顾问)进行追踪研究,以评估首批计划,而该项研究已於二○一二年年底完成。顾问肯定了基金计划的三个主要元素(即个人发展规划、师友配对和目标储蓄计划)有助实践基金目标。顾问认为基金营造了有利条件,帮助参加儿童减少跨代贫穷。进行个人发展规划,可促使参加儿童为日后个人发展作出较长远的规划。他们对自己的学业表现有较高的期望,违规行为较少,在时间管理方面也表现较佳。参加儿童透过师友配对计划,可接触到家庭未能提供的环境和机会,藉此扩阔他们的社交网络。他们在累积储蓄和实践个人发展规划的过程中也会有所得益,为日后个人和事业发展作好准备。

  基金计划鼓励儿童实践个人发展计划。根据非政府机构的营办经验,不少参加基金计划的儿童都有志升读大学,部分人的个人发展规划则与其他教育和职业训练(例如在语言、资讯科技、餐饮、美容/发型、旅游和平面设计方面)、技能提升(例如接受体育训练和报读电脑课程),以及/或培养音乐或艺术等方面的个人兴趣有关。

  经考虑顾问的建议,并因应督导委员会委员的意见,以及推行基金首三批计划所得的实际经验,我们现正就基金计划推行多项改善措施。正如我们在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的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所汇报,这些措施包括向营办机构提供更多培训拨款和行政费用。这些措施有助增强非政府机构营办基金计划的能力,从而达到基金所定的目标。

  督导委员会在有需要时会举行会议。在二○一三年至今的近七个月,督导委员会已举行过两次会议,并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探讨上文(二)所述的以学校为本模式试行计划。

(四)扶贫委员会在去年十二月重组,下设六个专责小组。如何减低跨代贫穷,促进基层儿童和年青人向上流动,达致扶贫、防贫的目标,都是扶贫委员会和六个专责小组的其中一个工作重点。例如,教育、就业和培训专责小组检讨了目前各项中小学和专上教育的学生资助计划,确保学生不会因经济困难而未能接受教育。另外,关爱基金亦推行项目,为清贫学生提供援助,当中包括资助清贫中、小学生参加境外学习活动及代表香港到境外参加比赛。
 
  劳工及福利局和教育局已有代表参与扶贫委员会和相关专责小组的工作。政府当局认为没有需要设立另一个跨局委员会以制订扶贫措施。



2013年7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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