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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事务管理局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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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通讯事务管理局发出:

  本新闻稿撮述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於二○一三年七月第二十一次会议后所作的决定:

  通讯局审议了一宗有关九仓电讯有限公司(九仓电讯)违反《电讯条例》(第106章)(该条例)第7M条的投诉个案。投诉人指称九仓电讯的销售员曾就(a)上网专线服务的传输速度及(b)如投诉人不满意服务,有权无条件提前取消合约,向他作出具误导性或欺骗性的陈述,因而违反第7M条。经考虑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调查所得的结果及九仓电讯的申述,通讯局认为就上述(b)项而言,九仓电讯确曾作出具误导性或欺骗性的行为,违反该条例第7M条的规定。通讯局的结论是,就有关违反事项向九仓电讯施加罚款港币80,000元是相称和合理的。详情请参阅在通讯局网站所公布的《通讯局决定》(www.coms-auth.hk/filemanager/statement/tc/upload/199/WTT_FinalDecision_20130708_c.pdf)。

  此外,通讯局亦审议了一宗有关香港电台第一台於二○一三年三月四日播放的电台节目「Sunday 任我行」的投诉。通讯局决定向香港电台发出强烈劝喻,促请它严格遵守《电台业务守则─节目标准》中的相关条文。有关个案详情载於(www.coms-auth.hk/filemanager/tc/content_713/appx_20130708.pdf)。



2013年7月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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