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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会议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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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七月五日)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会议上,就为六条主要离岛渡轮航线提供特别协助措施的拨款申请的开场发言:

主席:

  这项提交的文件是向财委会申请拨款约1亿9,100万元,用作向六条主要离岛渡轮航线为下一个三年牌照期,即二○一四年年中至二○一七年年中,提供特别协助措施,以确保渡轮服务能继续维持。措施会以实报实销方式施行,确保营办商注重营运效率。

  政府一贯的公共交通基本政策是由私营机构按审慎商业原则经营,一般不会提供补贴。但对於离岛渡轮服务,我们同意作出若干补贴,原因有两个:

(一)渡轮服务基本上是离岛对外交通的唯一公共交通工具;

(二)离岛人口基本上长期没有明显增长,四个主要离岛--长洲、梅窝、坪洲及南丫岛--二○○一至二○一一年期间整体人口反由43 000多人轻微减少至40 000人左右,渡轮服务的需求亦因此停滞不前,在营运成本却不断上涨之下,除非大幅加价,否则会出现亏蚀。

  为免导致服务终止或大幅加价的情况,政府对六条主要离岛渡轮航线服务,实施有限性补助政策,一方面能够维持渡轮服务基本上仍以商业原则经营,另一方面纾缓票价加幅,顾及市民的整体负担能力,使适度承担服务成本。

  按此政策,除了燃料、员工薪酬及折旧开支外,其余开支项目均可纳入补助范围,详情载於文件第11段及附件2。

  两间现行渡轮服务营办商均表示,他们有意申请延续现有渡轮服务牌照,为期三年,但前提是补助政策须维持,而补助金额上限亦须适度上调。

  当然,两间营办商会否续牌,仍需正式商讨。若提出加价申请,政府一定会做好把关工作,充分照顾市民的负担能力,不会任由营办商随便加价。若营办商最后无意续牌,则政府便须再行招标。

  主席,我们已於今年五月二十四日及五月二十八日就上述建议分别谘询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及交通谘询委员会。委员普遍支持建议。我们了解到部分立法会议员要求政府研究其他长远措施,以解决离岛渡轮服务长久以来财务不可行的问题。正如文件第10段说明,我们曾考虑由政府负担购置船只并外判服务的可行性。但这除涉及购置船只的资本开支外--二○一○年估价为17亿元,政府尚要负担船只管理及维修的经常性开支,而且即使这样,相信仍然需要向营办商提供特别协助措施。
 
  主席,为增加六条主要离岛渡轮航线的非票务收入,政府正积极策划中环4、5及6号码头加建楼层工程计划,作商业用途,以提供二○一七年后长期持久的财政补助。
 
  我们聆听了议员在六月十一日工务小组委员会会议上,就中环4、5及6号码头加建楼层工程所提出的各项关注,当中包括如何争取最佳租金回报、码头的营运及管理模式,以及码头设计等。我们会积极跟进上述事宜,并且稍后再向工务小组委员会提交文件,寻求支持。所以这个工程项目不属今次申请拨款的内容。

  主席,我希望财务委员会批准这次文件所申请的拨款。之后,运输署会正式和现行营办商开展商讨延续牌照的工作。

  我及其他同事乐於解答议员的提问。



2013年7月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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