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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诈骗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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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六十四岁女子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在区域法院因诈骗被判入狱六年八个月。

  案情透露,被告为一间本地贸易公司的董事。她於二○○八年九月至十月期间,向一所本地银行提供文件以获得总值约一千五百万元的出口贷款。该公司在二○○九年九月被高等法院勒令清盘后,临时清盘人怀疑被告所提交的文件为虚假,於是向警方报案。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调查发现,被告以虚假的单据及运货单向银行申请借贷,有关交易并不存在。警方於二○一一年一月拘捕该名女子,并落案控告她一项诈骗罪,她较早前被判罪名成立,并於今日被判入狱。

  警方将继续透过侦查及检控各类骗案,以维持香港安全及稳定的营商环境。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三百七十一号



2013年6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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